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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次重要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正當行政程序與聽證陳述意見

歷屆 8 題 · 近 5 屆 4

正當行政程序之憲法要求(釋字第709號都市更新等)、作成處分前陳述意見機會與行政程序法聽證程序之適用及效果。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這個考點考的是「作成不利處分前要不要先聽人民講話」:原則上限制或剝奪自由權利的處分,作成前應給相對人陳述意見機會(§102),但有八款例外可不給(§103)。聽證(§107)是更正式的言詞辯論程序,只在法規明定或機關認有必要時舉行;經聽證作成之處分,救濟時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109),可直接起訴。憲法層次上,釋709(都更事業概要)、釋739等要求正當行政程序,未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情與適時陳述意見即屬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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