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屆 9 題 · 近 5 屆 2 題
收養之要件與法院認可、配偶同意與共同收養、收養之合意與裁判終止,及收養對親屬關係之效力。
這個考點考收養的成立要件、終止方式與親屬效力三塊。成立面:收養須書面+法院認可(§1079I),且有年齡差要求——收養者原則應長於被收養者20歲以上(§1073);未成年子女被收養須得本生父母同意(§1076-1)。效力面(§1077):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視同婚生子女,與本生父母的權利義務於收養存續中停止(非消滅),故收養成立時養子女對本生父母不再有繼承權。終止面(§1080):分合意終止(須書面,未成年者並須法院認可)與裁判終止;未成年養子女終止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生效,並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準。
核心法條白話 · 出題模式 · 易錯陷阱 · 考場速記 · 歷屆考題
訂閱會員解鎖此考點完整解析,並可直接練習全部 9 題歷屆考題(含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