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屆 11 題 · 近 5 屆 3 題
損害賠償之方法與範圍、所受損害與所失利益、過失相抵損益相抵,及人格權身分法益侵害之慰撫金請求。
這個考點考『賠多少、怎麼扣、以及誰能請慰撫金』。範圍以填補『所受損害+所失利益』為原則(民§216),再用過失相抵(民§217,被害人與有過失時法院得減免)與損益相抵(§216-1)調整。非財產損害(慰撫金)三條要分清:§193是財產上損害(喪失/減少勞動能力、增加生活需要),§194是侵害致死時特定近親的慰撫金(僅限父母子女配偶),§195是身體健康名譽等人格法益及身分法益侵害的慰撫金,且原則不得讓與或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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