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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公法 次重要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國際法法源與強行法

歷屆 9 題 · 近 5 屆 4

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所列法源及其適用順序、習慣國際法之成立要件、習慣與條約之關係、國際強行法(jus cogens)之內容。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這個考點考的是「國際法從哪裡來、誰位階最高」。核心是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列的四類法源:條約、習慣國際法、一般法律原則為『主要法源』,司法判決與學說僅為『輔助(subsidiary)法源』。習慣國際法的成立要兩要件——客觀的國家實踐(general practice)+主觀的法之確信(opinio juris),缺一不可。條約與習慣原則上位階平等、以後法/特別法定其適用。最上位的是強行法(jus cogens):國際社會全體接受、不許背離的規範(如禁止侵略、種族滅絕、奴隸、酷刑),違反強行法的條約自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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