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
刑法 次重要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和誘略誘與妨害婚姻家庭

歷屆 7 題 · 近 5 屆 3

和誘罪與略誘罪之區別與年齡要件、準略誘、收受藏匿被誘人,及告訴乃論等妨害婚姻家庭罪問題。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這個考點考的是「和誘 vs 略誘」的界線與誰能告訴和誘是得被誘人「同意」而使其脫離家庭或監督權人(§240);略誘則是違反被誘人意思、以強暴脅迫詐術等手段誘拐(§241),刑度較重。特別注意「準略誘」和誘未滿16歲之人,以略誘論(§241III)——因未滿16歲之同意不被承認。§243處罰事後收受、藏匿被誘人或使之隱避。告訴乃論範圍很窄:§245僅限§238(詐術締婚)與§240第二項(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須告訴乃論。⚠️通姦罪(原§239)已於2020年除罪、刪除,舊題涉通姦者須以此更新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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