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
民法 次重要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動產善意取得與遺失物

歷屆 7 題 · 近 5 屆 3

動產所有權之善意取得要件與占有改定之限制、盜贓遺失物之回復請求與金錢之特殊性,及拾得遺失物之報酬。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這個考點考的是「善意受讓取得所有權」與「盜贓遺失物回復例外」的拉扯。原則:占有動產而受占有規定保護的受讓人,縱讓與人無處分權,仍取得所有權(§801+§948)。但若標的是盜贓、遺失物等「非基於原占有人意思」而喪失占有之物,原占有人2年內可請求回復(§949)——此時善意取得被打斷。再者,金錢及無記名有價證券即使是盜贓遺失物也不得回復(§951,考點常暗藏於此)。另一支線是拾得遺失物的招領、認領與報酬(§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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