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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公法 核心必考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條約締結程序與國內法效力

歷屆 9 題 · 近 5 屆 4

我國締結條約與協定之憲法及條約締結法程序(釋字329條約定義、送立法院審議、批准核定),以及條約在國內法上之位階與自動生效問題。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這個考點在考:我國怎麼「合法地」締結一個條約,以及條約進到國內後「算什麼位階」。核心骨幹是憲法第38、58、63條的三部曲(行政院院會議決→立法院審議→總統批准公布),再加上釋字第329號的關鍵標準:是不是「條約」看實質內容(是否涉及國家重要事項或人民權利義務),不看文件掛什麼名稱。104年條約締結法施行後,考題轉向法條細節:主辦機關、行政院核定、送審與備查、立法院保留等程序。另一條支線是國內法效力:條約經批准公布後效力「等同法律」,且分自動生效與非自動生效條約。歷屆共出9題、近5屆就有4題,是國際公法程序面的頭號必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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