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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核心必考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審判權劃分與行政訴訟管轄

歷屆 15 題 · 近 5 屆 7

行政法院與普通法院審判權之劃分與爭議處理(移送、羈束力),及行政訴訟土地管轄與特殊管轄之分配。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這個考點考兩件事:第一,公法爭議歸行政法院、私法爭議歸普通法院的「審判權劃分」——選舉訴訟、國家賠償、社維法異議明明涉及公權力卻歸普通法院,採購款、水費、省營事業僱傭則是披著行政外衣的私法關係;第二,法院發現自己沒審判權時的「處理程序」——110年修法後由法院組織法第7條之2至第7條之5統一規範,移送、恆定、羈束力、消極衝突指定一條龍。歷屆共15題、近5屆就考7題,且113、114年連續出程序題,新舊法對照是命題熱區,另搭配行政訴訟土地管轄(原則、專屬、選擇、恆定)一起考,必須整包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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