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監獄探視要帶什麼?探監流程、時間與規定說明 小明終於收到哥哥從監獄寄來的信,上面寫著:「下個月可以來看我嗎?記得帶點家鄉味……」小明既興奮又緊張,這是他第一次去監獄探視,該準備什麼?流程怎麼走?會不會被刁難?別擔心,這篇文章就像你的探監導航,用輕鬆有趣的方式,帶你搞懂所有規定,還會穿插法院的真實見解,讓你探監不卡關! 一、監獄 vs 看守所,探視對象大不同 首先,你要確認親友是被關在「監獄」還是「看守所」。監獄關的是已經判刑確定的「受刑人」;看守所關的是尚未判決或還在上訴中的「被告」。兩者的探視規定略有不同,但基本流程相似。本文以監獄探視為主,也會提到看守所的特殊點。 二、探監必備物品清單 1. 證件類 - 身分證:有照片的正本,這是進入監所的通行證。如果沒帶,抱歉,下次請早。 - 關係證明文件:如果是配偶,身分證背面有註記;如果不是,可能要帶戶口名簿或足以證明關係的文件(如結婚證書、出生證明)。第一次接見通常會建檔,之後帶身分證即可。 - 會客證:有些監所會發會客證,但現在多數採登記制,不一定要帶。 2. 給受刑人的物品 - 會客菜:這是監所允許送入的食品,但有限制。可以帶熟食、水果、糕點,但必須透明容器盛裝,且不能有骨頭、刺、殼(如魚刺、雞骨)或未切開的水果(擔心藏違禁品)。也不能有酒類、含酒精食品、罐頭、易腐壞食品。記得,所有食物都會被檢查,通過後才會交給受刑人。 - 金錢:可以幫受刑人存入保管金,讓他在監所內購買日常用品。每次存入金額有限制,通常新台幣2,000元至3,000元,各監所有不同上限。記得帶現金,不收信用卡。 - 書籍:必須是合法出版品,且內容不得妨害教化(例如暴力、色情、犯罪技巧)。需經監所審查通過才能交入。 - 衣物:通常只能由監所統一購買,或經申請核准後送入,一般探監不能隨意帶衣服。 3. 千萬別帶的違禁品 - 電子產品(手機、相機、USB等) - 藥品(除非經醫師處方並經監所核准) - 尖銳物品、打火機、香菸(有些監所允許香菸但有限制) - 任何可能影響戒護安全的物品 法院見解小教室:你知道為什麼監所對物品管控這麼嚴格嗎?從法院的態度就可以看出端倪。在法院提解人犯的過程中,法警必須「禁止其與親友交談或遞送物品」(參照(84)院判決)。這是為了確保司法程序的安全與公正。同樣地,在監獄探視時,也嚴禁私自傳遞任何未經檢查的物品,違者可能觸犯《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執行罪或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不可不慎! 三、探監流程 Step by Step 步驟1:事前查詢 - 先確認受刑人所在的監獄分區(例如臺北監獄、桃園女子監獄等),以及接見時間。各監獄時間略有差異,但一般為: - 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00 - 週六:上午08:30~11:00(下午及週日、國定假日休息) - 看守所接見時間類似,但有些看守所週六下午也開放,最好上監所網站或打電話確認。 步驟2:抵達監所 - 建議提前30分鐘到,因為可能要排隊。 - 進入大門後,通常會有指示牌引導到接見室。 步驟3:證件查驗與登記 - 將身分證交給櫃檯人員,告知受刑人姓名及編號(如果知道)。 - 填寫接見單(有些監所用電腦登記)。 - 如果是第一次接見,可能需要填寫關係證明文件。 步驟4:安檢 - 隨身物品必須通過X光機,人員通過金屬探測門。 - 手機、包包等個人物品需放入置物櫃(有些監所提供投幣式置物櫃)。 - 會客菜也要檢查,工作人員可能會打開容器查看,甚至要求試吃(不會真的吃,但會檢查有無夾帶)。 步驟5:等待叫號 - 完成登記後,會拿到號碼牌,在等候區等待叫號。 - 叫到號後,進入接見室。 步驟6:會面 - 監獄接見方式有三種:一般接見(隔著玻璃用電話)、面對面接見(無玻璃桌)、視訊接見(遠端)。受刑人依累進處遇級別或表現決定接見方式。 - 一般剛入監或級別較低者,通常是隔著玻璃用電話交談,依法每週一次、每次30分鐘。 - 面對面接見通常限於表現良好或較高級別者,時間可能較長(20~30分鐘),但仍有戒護人員在旁。 - 會談內容不得涉及串供、脫逃等不法情事,否則會被中止接見。 步驟7:結束離開 - 會面時間到,掛上電話,離開接見室。 - 取回置物櫃物品,離開監所。 貼心提醒:整個過程約需1~2小時,建議穿著輕便,並保持耐心。 四、探監時間與次數限制 1. 時間限制 - 每次接見時間通常為10~30分鐘,依受刑人級別而定。級別越高,時間可能越長。 - 接見日原則上避開週日及例假日,但有些監獄在特定假日(如春節)有特別接見。 2. 次數限制 - 受刑人的接見次數依「累進處遇」級別而定。依據《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56條: - 第四級:每星期一次。 - 第三級:每星期一次或二次。 - 第二級:每三日一次。 - 第一級:不予限制。 - 但《監獄行刑法》第68條也規定,監獄得視管理需要調整接見方式與次數。實務上,各監所可能會放寬,例如第四級每月可接見2次,第三級每月3次等。建議出發前向監所確認。 - 被告(看守所):偵查中的被告,接見次數依《看守所條例》第23條規定,原則上每週得接見一次,但如有必要得增加。審判中的被告也類似。 - 另外,受刑人如果有特別事由(如親屬重病、遠道來訪),可以申請增加接見次數。 3. 數學計算小教室 假設小明是第四級受刑人,每週可接見1次,一個月有4週,所以理論上每月可接見4次。但監所可能因擁擠而限制,實際次數以監所公告為準。記得每次接見需間隔至少一天,且必須在開放時間內。 法院見解小教室:法院對於時間的精確掌控非常嚴謹。在院台廳刑一判決中,法院指出:「法院在審理時應嚴格遵循此等規定,並於審判程序中預留判決書製作、送達、上訴、整卷、送卷等人犯移送或執行前之必要作業時間。」同樣地,監所對於接見時間也有嚴格規定,遲到可能就無法會面,所以一定要準時。 五、法律規定與法院見解 探監不是想怎樣就怎樣,背後有嚴謹的法律依據。主要法源包括: - 《監獄行刑法》第66條至第74條(接見與通信) -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56條(接見次數) - 《看守所條例》第23條(被告接見與通信) - 《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電話與外界接見及通信實施辦法》 想深入了解實施辦法以及相關的權利保障方式,監護與親權指南涵蓋了完整的法律指引。 法院在相關判決中也多次強調監所管理必須兼顧安全與人權。例如: - 關於物品傳遞:在(84)院判決中,法院要求法警提解人犯時「禁止其與親友交談或遞送物品」,這項規定背後的道理,就是防止夾帶違禁品、串供或脫逃。同樣地,監獄接見時,也嚴禁家屬私下傳遞任何物品給受刑人,所有物品都必須經過檢查,並依規定送入。 - 關於接見時間的計算:院台廳刑一判決指出:「法院在審理時應嚴格遵循此等規定,並於審判程序中預留判決書製作、送達、上訴、整卷、送卷等人犯移送或執行前之必要作業時間。」這顯示司法程序對時間的嚴謹態度。受刑人的接見時間也是經過精確安排的,家屬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會面,逾時不候。 - 關於重大案件的限制:如果是涉及重大犯罪或偵查不公開的案件,法院可能依《刑事訴訟法》第105條限制被告與外人接見。在院台廳刑一判決中,司法院針對重大、矚目刑事被告案件的羈押程序,要求法院「應以合議方式辦理,並於適當場所公告裁定結果」,同時也對接見通信有特別限制。因此,如果親友涉及這類案件,探視前最好先向監所確認有無特別限制。 - 關於羈押期間:院台廳刑一判決提到:「刑事妥速審判法於99年5月19日製定公佈,其中第5條第2項至第4項有關延長羈押次數及羈押總期間之限制規定……」這提醒我們,被告的羈押期間有上限,家屬應把握時間探視,因為一旦判決確定移監,可能就換到不同監獄,探監規定也會改變。 這些法院見解不僅是法官的態度,也影響監所的實際運作。了解這些,能讓你更明白為什麼探監有這麼多「眉角」。 六、常見問題 QA Q1:我可以帶小孩去探監嗎?小孩需要證件嗎? A:可以,但小孩也需出示身分證明(如健保卡或戶口名簿)。未滿14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陪同。如果小孩是受刑人的子女,通常可一同接見。 Q2:會客菜有什麼限制?可以帶炸雞嗎? A:可以帶炸雞,但必須去骨,且不能有竹籤等尖銳物。最好用透明餐盒盛裝,方便檢查。另外,炸雞如果冷掉也沒關係,監所不限制溫度。 Q3:探監可以送錢嗎?最多可以存多少? A:可以送錢存入受刑人保管金。每次存入金額上限依各監所規定,通常為新台幣2,000元至3,000元。超過部分可能退還或下次再存。記得帶現金,監所不接受轉帳或刷卡。 Q4:如果受刑人在外役監,探監規定一樣嗎? A:外役監屬於低度戒護監獄,接見規定通常更寬鬆,例如可能開放面對面接見、時間較長,甚至可與家屬在戶外活動。詳細規定請向外役監查詢。 Q5:受刑人拒絕接見怎麼辦? A:受刑人有權拒絕接見。如果他不願見你,監所會告知並請你離開。可能是心情因素或另有隱情,尊重他的決定。 Q6:接見時可以講英文或方言嗎?會被監聽嗎? A:可以使用方言或外語,但若戒護人員聽不懂,可能會要求使用國語,或請翻譯。接見內容會被監聽並錄音,這是監所的戒護措施,目的是防止不法情事。所以說話要謹慎,避免涉及敏感話題。 Q7:如果錯過接見時間,可以改期嗎? A:不行。監所接見是按登記順序,錯過時間就無法會面,必須重新排隊或改天再來。建議提早到達。 Q8:受刑人可以主動申請接見嗎? A:可以。受刑人可以向監所提出接見申請,監所會通知家屬。但通常家屬來訪不需事先申請,直接到場登記即可(除非是特殊接見如遠距視訊)。 如果同時涉及重大刑案包括哪些的狀況,處理方式會有所不同。 值得留意的是,刑事傳票應對指南的相關規定也可能影響到本案,詳見刑事傳票應對指南完整說明。 七、結語 探監雖然有許多規定,但都是為了維護監所安全與秩序。只要事先做好功課,帶齊證件,遵守流程,就能順利見到親友。希望這篇文章能幫你像小明一樣,輕鬆完成第一次探監。最後提醒,監所規定可能隨政策調整,出發前最好再上矯正署網站或打電話確認,以免白跑一趟。 法律小知識:法院對於監所管理一向嚴格,從(84)院、院台廳刑一、院台廳刑一等判決可見一斑。探監時遵守規定,不僅是尊重司法,也是保障自己與受刑人的權益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