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偽證會被關嗎?偽證罪成立條件與刑責說明 「法官,我真的沒有說謊!」法庭上,證人信誓旦旦地說著,但檢察官卻拿出錄音檔,證明他講的跟事實完全相反。最後,這名證人不但沒幫到朋友,自己還被判了刑,得去坐牢。到底在法庭上說謊會有多嚴重?會不會被關?今天就用最白話的方式,帶你了解「偽證罪」的成立條件與法律後果,並引用法院真實判決見解,讓你知道法官是怎麼想的。 一、什麼是偽證罪? 偽證罪規定在《刑法》第168條: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簡單說,就是在檢察官偵查或法院審判時,經過「具結」程序(就是發誓說實話),卻故意說謊,而且說謊的內容必須是跟案情有重要關係的事情。一旦成立,最重可以關七年! 二、偽證罪的六大成立條件 1. 身份:證人、鑑定人、通譯 只有這三種人在具結後說謊才會構成偽證。如果是被告自己說謊,不會成立偽證罪,因為被告有緘默權,沒有據實陳述的義務(當然亂說也可能影響法官心證,但不罰)。如果是律師、告訴人、原告等,也不適用偽證罪。 2. 時機:檢察官偵查時或法院審判時 只有在這兩種場合說謊才會成立偽證。在警察局做筆錄時說謊,因為警察不是檢察官,而且通常不會具結,所以不會成立偽證(但可能觸犯其他罪,例如誣告、妨害司法等)。 3. 事項:與案情有重要關係 所謂「有重要關係」,是指這個事項的有無,會影響到案件的判決結果。例如在傷害案中,證人說「我看到被告拿刀砍人」,但其實被告拿的是棍子,這就可能影響法官對凶器的認定,算是重要事項。但如果只是無關緊要的細節(例如當天穿什麼顏色的衣服),就不會構成偽證。 4. 具結:供前或供後具結 「具結」就是證人簽名保證自己會據實陳述,如果說謊願意受偽證罪處罰。通常在偵查或審判中,檢察官或法官會先告知偽證的後果,然後讓證人朗讀結文並簽名。只要經過這個程序,不管是說謊前具結或說謊後補具結,都算數。 5. 虛偽陳述:故意說出與事實不符的話 必須是「明知」不實卻故意說謊。如果因為記憶模糊、聽錯、誤會而講錯,沒有說謊的故意,就不算偽證。 6. 故意:明知且有意 證人必須知道自己講的是假的,而且希望或放任這個假話被採信。如果是被逼供或受到威脅而說謊,還是有可能成立偽證,但可能構成緊急避難或期待可能性問題,可以減輕責任。 三、偽證罪的刑責與法律效果 基本刑: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證罪是「非告訴乃論」(公訴罪),一旦檢察官知道就會主動偵辦,被害人也不能撤告。法官會根據說謊的動機、對案件的影響程度、是否坦承等來量刑。實務上,偽證罪通常判幾個月到一年左右,如果情節輕微,也可能判拘役或得易科罰金。 自白減免:趕快認罪有機會免刑 《刑法》第172條規定,如果在這個偽證所涉及的案件(也就是你作偽證的那個案子)判決確定之前,自己坦承說謊,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所以如果一時糊塗作了偽證,最好趕快向檢察官或法官自白,還有機會獲得輕判甚至免刑。 偽證罪是「侵害國家法益」,罪數以訴訟件數為準 也就是說,如果你在同一個案件中,多次出庭作證,每次都說謊,也只會成立一個偽證罪,不會每個謊言都算一罪。因為你侵害的是同一個國家司法權。法院判決也明確指出這一點: 「偽證罪為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其罪數應以訴訟之件數為準,雖先後二次偽證,然僅一件訴訟,應論以單純一罪」(參照106年度審訴字第987號判決) 同樣地,109年度上訴字第1081號判決也說:「偽證罪為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其虛偽陳述之內容單複、具結次數之多寡,或審級為一審兼及二審,其罪數應以訴訟之件數為準。」 追訴權時效:20年 因為偽證罪最重本刑是七年以下,根據《刑法》第80條,追訴權時效為20年。也就是說,作偽證之後20年內都可能被追究。 四、作偽證真的會被關嗎?實務判決怎麼說? 我們直接來看幾個法院的真實見解,你就知道法官對偽證罪的態度了。 偽證罪成立門檻很低,一說謊就成立,不管有沒有影響判決 106年度審訴字第987號判決書寫道: 「刑法上之偽證罪,不以結果之發生為要件,一有偽證行為,無論當事人是否因而受有利或不利之判決,均不影響其犯罪之成立。」 106年度審訴字第987號判決也說: 「偽證罪所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則指該事項之有無,足以影響於裁判之結果者而言,以抽象的危險為已足,自不以結果之發生為必要,則一有偽證行為,無論當事人是否因而受有利或不利之結果,均不影響於此罪之成立。」 換句話說,只要你具結後故意說謊,而且說謊的內容是重要事項,就算最後法官沒有採信你的謊言,或者案子根本還沒判決,你一樣構成偽證罪!所以千萬別以為「反正法官不會信,說謊沒關係」。 偽證罪通常判多重?可以緩刑嗎? 從法院判決來看,偽證罪的刑度範圍很廣,從拘役到有期徒刑都有。例如109年度上訴字第1081號判決中提到,被告被判有期徒刑2個月,但上訴請求緩刑被駁回。法院駁回的理由是: 「本件被告犯罪所侵害之公權力態樣,直接關乎保障人民權益之司法權行使,情節非輕……其經本院所為刑之宣告,尚難認為有暫不執行為適當可言,自與宣告緩刑之要件不符」(參照109年度上訴字第1081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081號判決) 也就是說,偽證罪侵害的是國家司法權,法官通常認為情節嚴重,不容易給予緩刑。但也不是絕對不可能,如果說謊的動機輕微、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犯後態度良好且是初犯,還是有機會獲得緩刑。不過整體而言,偽證罪被判緩刑的機率比一般輕罪低。 累犯會不會加重?法官會個案判斷 110年度簡字第1065號判決提到一個案例:被告之前犯詐欺罪,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犯偽證罪,雖然符合累犯要件,但法官認為前案與偽證罪性質不同,犯罪手段、動機有別,沒有特別惡性或刑罰反應力薄弱的情形,所以不予加重。這顯示法官會依大法官釋字第775號解釋,審慎決定是否加重。 自白可以減刑,甚至免刑 110年度簡字第1065號判決也引用了《刑法》第172條,說明在偽證案件裁判確定前自白,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所以如果你不小心作了偽證,最好的補救方法就是趕快認錯,爭取減刑。 五、關於偽證罪的常見迷思 Q&A Q1:證人在警察局說謊,會成立偽證罪嗎? 不會。因為偽證罪只適用於「檢察官偵查時」或「法院審判時」,警察詢問時不會具結,所以不構成偽證。但如果在警察局亂講,可能觸犯《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或其他罪名,還是可能有事。 Q2:如果是不小心說錯或記錯,算偽證嗎? 偽證必須是「故意」說謊,如果因為記憶錯誤、誤會、聽錯而講出與事實不符的話,由於沒有故意,不構成偽證。但如果你明知自己記不清還亂講,就可能被認定有故意。 Q3:偽證罪可以和解嗎? 偽證罪是公訴罪,檢察官一旦起訴,就無法由被害人撤告或和解。但被告如果認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可能影響法官量刑,但罪名還是會成立。 Q4:偽證罪的追訴期有多久? 偽證罪最重本刑七年以下,追訴權時效為20年。也就是說,從犯罪行為完成後20年內,檢警都可以追訴。 Q5:被告說謊會不會成立偽證? 不會。因為被告在刑事程序中沒有據實陳述的義務,可以保持緘默,也可以選擇說謊(雖然說謊可能讓法官覺得你不誠實,但不構成犯罪)。偽證罪只處罰證人、鑑定人、通譯。 Q6:如果作偽證後馬上後悔,在該案判決前自白,可以免刑嗎? 《刑法》第172條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所以法官可以視情況決定減輕或免除。如果自白時間早、態度誠懇,有可能獲得免刑。但還是要看個案情節。 六、結語:誠實才是上策 法庭是追求真相的地方,證人的一句話可能影響一個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偽證罪看似門檻不高,但後果可能很嚴重,不僅可能坐牢,還會留下前科。而且就算你僥倖沒被發現,良心也會不安。所以,如果真的被傳喚作證,記得「有一說一,有二說二」,不要為了幫朋友或報復而說謊。如果不小心說錯了,趕快向檢察官或法官更正,才能避免觸法。 最後,引用106年度審訴字第987號判決的一句話提醒大家:「偽證罪不以結果之發生為要件,一有偽證行為,無論當事人是否因而受有利或不利之判決,均不影響其犯罪之成立。」千萬別以為謊言沒被採信就沒事,一旦你具結後說謊,就可能吃上官司!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了解偽證罪的法律知識。如果還有疑問,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