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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違規穿越被撞要賠嗎?肇責比例怎麼判|2026最新

TaiLexi 法律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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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違規穿越被撞要賠嗎?肇責比例怎麼判?


一、開場故事:阿明的倒楣一天

阿明是個急性子的人,某天他趕著去對面超商買東西,看到馬路對面就是超商,但斑馬線在 100 公尺外。他想:「不過就是過個馬路,小心點就好。」於是左右看看沒車,就快步穿越。沒想到,一輛機車突然從右側駛來,阿明閃避不及被撞倒在地,機車也倒地受損。事後,警方到場,認定阿明違規穿越道路,但機車騎士也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過失。阿明不僅受傷,還被騎士要求賠償機車修理費。阿明傻眼:「我被撞還要賠錢?」

這個劇情是不是很熟悉?現實中,這種「行人違規穿越,被車撞了卻還要賠錢」的案例其實不少。究竟法律是怎麼規定的?肇事責任比例怎麼算?這篇文章就用最白話的方式,搭配法院真實判決,一次說清楚!此類事故在都會區層出不窮,法律評價重在過失責任之合理分配,而非單純以誰受傷即由對方全賠。


二、法律怎麼說?行人和駕駛各有什麼義務?

1. 行人的義務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34 條第 1 款,現行規定指明: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但行人行走於行人優先區不在此限。白話文:如果附近 100 公尺內有斑馬線、天橋或地下道,你就必須走那些設施,不能貪快直接穿越。違反這條規定,就是「違規穿越道路」,會被認定有過失。需注意,前揭但書為修法後新增,故並非所有一百公尺內穿越道路均當然違規,行人優先區內行走不受限制,讀者不宜誤解為絕對禁止。道路安全規則此類規範,性質上為保護他人之法律,違反即推定有過失,於民事賠償事件具關鍵作用。

2. 駕駛的義務

駕駛人也有相對的注意義務,例如: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4 條第 3 項: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 同規則第 93 條第 1 項第 2 款:汽車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以及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所以,就算行人違規,駕駛如果沒注意車前狀況或超速,也可能有過失。


三、誰有過失?雙方都可能!

發生事故後,警方和鑑定單位會調查雙方是否有違反上述義務。實務上,行人違規穿越,通常會被認定有過失;但駕駛如果未注意車前狀況、未減速,也會被認定有過失。也就是說,雙方常常都有責任,只是比例高低不同。

法院怎麼看?引用幾個判決見解

案例 1:台北市長春路事故(引用判決片段

參照 判決所述,法院意旨為:被告身為行人,卻突然自路旁騎樓步行進入專供車輛行駛之車道,所為令車道使用者難以預期,亦非沿車道順向前進,如此其破壞道路使用分配權限情節,自較單純未注意車前狀況之原告嚴OO,故被告應為本件事故肇事主因,原告則為肇事次因。

這個案子中,行人未走斑馬線(距離 42.8 公尺),騎士未減速,法院判行人負 70% 過失責任,騎士 30%。

另觀察其他實務判決,如 等案,亦分別認定行人擅自跨越分隔島、或未走斑馬線(距離約 60 公尺)而穿越道路者,各負 70%、60% 過失責任,騎士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負其餘比例,與前開北簡判決所示比例趨勢相符。此等判決多已確定,可作為過失比例認定之參考。實務上,法院判斷過失比例並非機械化公式,而係個案衡量雙方違規程度與原因力,前述判決均為地方法院層級,尚非統一標準,然具參考價值。

從這些判決可以看出,行人違規穿越通常會被認定為「肇事主因」,負擔較高的過失比例(60%~90%),但騎士往往也會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負部分責任。


四、肇事責任比例如何判定?

法院在分配過失比例時,會綜合考量以下因素:

  1. 違規情節輕重:行人是否在 100 公尺內違規穿越?有無突然衝出?有無注意來車?有無跨越分隔島或護欄?
  2. 駕駛的注意義務:有無超速?有無酒駕?有無減速?有無注意車前狀況?天候、視線如何?
  3. 路權分配:行人違規進入車道,破壞了道路使用秩序,通常會被認為情節較重。
  4. 原因力強弱:誰的行為對事故發生影響較大?例如行人突然衝出,駕駛反應時間極短,則行人責任較高。
  5. 是否有採取安全措施:例如行人穿越前有左右察看,駕駛有無鳴喇叭或閃燈等。

上開因素綜合評估,乃民事法院過失比例裁量之核心,當事人於事故發生後應盡可能保存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畫面以釐清事實。

引用判決片段 的說明:

參照 判決,法院審酌被告違反前開規定而在劃設行人穿越道內之 100 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且行進中並未隨時注意兩側之狀況,貿然穿越道路,而原告騎乘機車行經上開地點前,亦應注意車前狀況,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基此,綜合被告前揭違規穿越道路之行為及動態、事發原因力強弱等本件車禍發生之過程,認就系爭車禍之發生,應由被告負擔百分之 70 之過失責任,原告則應負擔百分之 30 之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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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法院審酌的典型過程。


五、賠償金額怎麼算?與有過失的影響

一旦確定過失比例,賠償金額就會按比例分擔。法律依據是民法第 184 條(侵權行為)和民法第 217 條(與有過失)。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第 217 條則明定被害人與有過失時,法院得減輕或免除賠償金額。與有過失制度意在公允分擔風險,非令被害人全然自負其責。

  • 如果行人受傷,可以向駕駛求償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但會因為行人自己的過失比例而減額。
  • 如果車輛損壞,駕駛也可以向行人求償修車費,同樣會因為駕駛自己的過失比例而減額。

計算公式:

對方應賠金額 = 你的總損失 × 對方的過失比例

舉例:騎士的機車修理費 5 萬元,騎士過失 30%,行人過失 70%,則行人應賠償騎士 5 萬 × 70% = 3.5 萬元。

反過來,行人受傷醫療費 10 萬元,行人過失 70%,騎士過失 30%,則騎士應賠償行人 10 萬 × 30% = 3 萬元。

引用判決片段 的實際計算:

參照 判決,原告得請求被告賠償 53,334 元……被告就本件事故之過失責任比例應為百分之 70,原告則為百分之 30,依民法第 217 條第 1 項規定減輕被告損害賠償責任後,被告應賠償之金額核減為 37,334 元。


六、給行人和駕駛的實用建議

給行人:

  • 絕對不要違規穿越!100 公尺內有斑馬線就走斑馬線,寧願多走幾步路,安全又合法。
  • 如果附近真的沒有斑馬線(超過 100 公尺),穿越時也務必在安全地點,確認雙向無來車,快速通過。
  • 穿越時不要滑手機、聽耳機,保持警覺。
  • 記住:違規穿越不僅危險,還可能讓你受傷又賠錢!

給駕駛:

  • 行經路口、無號誌路段、人車混雜區域,一定要減速慢行,隨時準備煞車。
  • 保持「防禦駕駛」觀念,預設可能有行人違規衝出,預留反應時間。
  • 夜間或雨天視線不良時,更應降低車速。
  • 如果撞到違規行人,千萬別以為自己一定無責,你可能也會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負部分責任。

七、常見問題 Q&A

Q1:行人違規穿越被撞,行人可以求償嗎?

A:可以,但會依過失比例減輕駕駛的賠償金額。如果行人違規情節重大(例如跨越分隔島、突然衝出),可能只能獲得少部分賠償;如果駕駛完全無過失,行人甚至可能一毛都拿不到。

Q2:如果駕駛完全無過失,行人要負全責嗎?

A:是的。例如駕駛正常速限內行駛,且已注意車前狀況,但行人突然從視線死角衝出,駕駛根本無法避免,則行人需負全部責任,駕駛無須賠償行人,行人還可能要賠償駕駛的車輛損失。但實務上要證明駕駛「完全無過失」並不容易,通常駕駛多少會被認定有些許疏失。

Q3:行人違規穿越,駕駛超速,肇責比例會如何?

A:超速是嚴OO違規,會大幅提高駕駛的過失比例。可能變成駕駛 70%、行人 30%,甚至駕駛更高。具體要看超速程度、行人違規情節等因素。

Q4:行人違規穿越,但駕駛酒駕,責任怎麼算?

A:酒駕是重大過失,通常駕駛會負主要甚至全部責任。但行人違規仍可能被認定有部分過失,不過比例通常很低(例如行人 10%、駕駛 90%)。不過酒駕者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Q5:行人違規穿越被撞,可以申請強制險嗎?

A:可以。強制險採「無過失主義」,只要有人受傷,不論肇事責任,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給付(實支實付,上限 20 萬元)。但財產損失(如機車損壞)不在強制險範圍,必須另外求償。


八、結語

「馬路如虎口」不是說說而已。行人違規穿越,看似省了幾秒鐘,卻可能付出極大代價——受傷、賠錢、甚至喪命。駕駛也別以為路權最大,一個不注意,就可能撞上違規行人,面臨刑事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還可能良心不安。依刑法第 284 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駕駛若未盡注意義務致行人受傷,即可能負此刑責。遵守交通規則,互相禮讓,才是安全回家的唯一道路。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大家了解法律規定和實務見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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