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分哪幾種?發明新型設計專利保護期限說明|2026最新

專利分哪幾種?發明新型設計專利保護期限說明
引言:一個發明家的困惑
小明是個喜歡動手做的工程師,某天他靈機一動,設計出一款「會自動偵測土壤濕度並澆水」的裝置。他心想:「這麼棒的點子,一定要申請專利保護!」但上網一查,卻發現專利竟然還分成「發明」、「新型」、「設計」三種,保護期限也不同。到底該選哪一種?保護期限有多久?……別擔心,這篇文章就用最白話的方式,帶你一次搞懂專利的種類與保護期限,還會穿插真實法院判決見解,讓你瞭解專利審查的實務眉角!
一、專利的三大種類
台灣的專利法將專利分為三種: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它們保護的標的不同,審查方式、保護期限也都不一樣。
1. 發明專利
- 定義:利用自然法則的技術思想之創作。簡單來說,就是針對產品、方法或改良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必須具有「產業上利用性」、「新穎性」與「進步性」。
- 保護標的:可以是「物」(例如一種新的材料)、「方法」(例如一種新的製造流程)、「用途」(例如已知物質的新用途)等等。
- 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算 20 年(需每年繳年費維持)。
- 舉例:iPhone 的指紋辨識技術、新冠肺炎疫苗的製程、一種新的省電馬達……都屬於發明專利。
依專利法第 21 條規定,發明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同法第 22 條進一步明定,可供產業上利用之發明,且具備新穎性、進步性並無該條所列不得取得專利之情事者,始得申請取得發明專利。
2. 新型專利
- 定義: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也就是說,新型專利只保護有具體形狀、結構的「物品」,不保護方法或材料。
- 保護標的:必須是佔據一定空間的物品實體,例如一支改良的螺絲起子、一個可折疊的杯架、一種新型的牙刷頭結構。
- 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算 10 年(需每年繳年費維持)。
- 舉例:市面上常見的「一按即開」保溫瓶蓋、可快速組裝的家具接頭……這些結構上的創新通常會申請新型專利。
新型專利之定義與保護標的規定於專利法第 104 條,明定新型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因此方法或材料非屬新型專利保護範圍。
3. 設計專利
- 定義: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簡單講,就是保護產品的外觀設計。
- 保護標的:必須是應用於物品的外觀,例如手機的曲面螢幕造型、椅子的流線造型、飲料瓶身的特殊紋路。
- 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算 15 年(需每年繳年費維持)。(註:舊法為 12 年,106 年 5 月 1 日施行後延長為 15 年)
- 舉例:可口可樂的經典曲線瓶、蘋果電腦的一體成型鋁殼、無印良品壁掛式 CD 播放器的外觀……都是設計專利的經典案例。
設計專利權期限規定於專利法第 135 條,自申請日起算十五年屆滿;衍生設計專利權期限並與原設計專利權期限同時屆滿。
二、法院怎麼看?從判決理解專利審查實務
了解定義後,我們來看看法院在實際案件中是如何判斷一件創作到底能不能取得專利,以及不同種類專利的審查重點。以下引用幾則真實判決的見解,讓大家更有感。
新型專利:整體構造與技術思想才是重點
在一個新型專利異議案件中(判決片段 ),法院針對「多點式噴錫銲錫機構造追加」新型專利異議事件表示:本案申請專利範圍第二、三項之附屬項雖屬習知技術之轉用,但該附屬項係依附獨立項而存在,不能單獨論究其專利性;本案之整體構造顯屬創新,且應用上具實際增進之功效,難謂不具新穎性及進步性(本段為要旨摘述,非逐字引文;該判決主文為原告之訴駁回)。
這段話告訴我們:新型專利審查時,要看整個產品的結構和技術思想,不能只抓著某個小零件說「這個早就有了」就否定專利。即使部分特徵是已知技術的轉用,只要整體組合起來有新的功效,就可能具備新穎性和進步性。本件原告甲○○主張本案與引證一、二相同或近似而應撤銷專利,關係人張OO則以「多點式噴錫銲錫機構造追加」取得新型專利,法院審究後認定整體構造不同,乃為異議不成立之審定,原告訴請撤銷遭駁回。
另一個判決()涉及原告吳OO以「α元素」申請新型專利,經智慧財產局認非屬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而予核駁。該判決理由中引述專利法第 104 條:「新型,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此為法條明文;至於「申請專利之新型必須是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佔據一定空間的物品實體,且具體表現於物品上之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一語,則出自被告智慧財產局之抗辯內容,並非法院自行創設之見解。法院最終維持原處分,判決主文為原告之訴駁回。原告吳OO於 106 年 12 月 5 日申請前述新型專利,智慧財產局依專利法第 112 條第 1 款規定為不予專利之處分,訴願決定駁回,法院亦支持原處分。
所以,如果你的創新是「方法」或「軟體程式」,就不能申請新型專利,只能考慮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必須能產業利用,不能只是人類智力活動
發明專利雖然保護範圍廣,但門檻也較高。在一個關於「漢字拆形編碼法」的判決中(),法院認為該方法不具產業利用性:本案之應用需先記憶三十七類共一五九個形母,尚需注意各形母之變體及各漢字之正確筆劃順序等,亦即需依賴人類記憶力及推理力,實施上方為可能,故本案非利用自然法則所設計,不符發明專利要件(本段為要旨摘述,非逐字引文;該判決參考專利法第 1 條及專利法第 3 條規定)。
也就是說,單純的「規則」、「記憶方法」或「智力活動規則」無法取得發明專利,因為它沒有利用自然法則,也無法直接在產業上利用。本件原告以「漢字拆形編碼法」申請發明專利,被告機關審查以技術上不易實施、不符發明要件不予專利,再審查亦以需依賴人類記憶力及推理力、非利用自然法則為由維持,行政法院認於法無違。
設計專利:外觀須具備新穎性與創作性
雖然我們手邊的判決片段沒有直接談到設計專利,但設計專利的審查重點在於「視覺效果」是否為新創,且不得與先前設計相同或近似。通常法院會比對整體視覺印象,判斷是否容易引起混淆。設計專利之定義規定於專利法第 121 條,保護對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之視覺訴求創作,並及於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實務上,設計專利申請案若有違反專利法第 121 條至第 124 條等規定之情事,應為不予專利之審定(專利法第 134 條參照)。
三、保護期限怎麼算?可以延長嗎?
專利保護期限一律從「申請日」開始計算(如果有主張優先權,則從最早優先權日起算)。注意:這裡的申請日是指向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並取得申請案號的日子,不是核准日喔!依專利法第 52 條規定,發明專利經核准審定並繳費公告後給予專利權,其期限自申請日起算二十年屆滿。
- 發明專利:20 年
- 新型專利:10 年
- 設計專利:15 年
專利權人必須每年繳納年費(又稱維持費),如果逾期未繳,專利權就會提前消滅。所以記得按時繳費,才能享受完整的保護期。
保護期限可以延長嗎?
- 發明專利:在特定情況下可以申請延長。依專利法第 53 條,醫藥品、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的發明專利,因須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衛生主管機關)核發的許可證而無法實施者,專利權人得以第一次許可證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且以一次為限,延長期間最多 5 年。
- 新型專利與設計專利:原則上不得延長,法無延長規定,期滿即進入公共領域。
專利到期後會怎樣?
專利權一旦屆滿,該技術或設計就進入「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製造、販賣,不需要再取得授權或支付權利金。所以,專利權人通常會在保護期內盡量回收研發成本並獲利,期滿後就必須靠其他競爭優勢(例如品牌、服務)來維持市場地位。
四、常見 Q&A
Q1:我可以同時申請發明專利和新型專利嗎?
可以!台灣專利法允許「一案兩請」,也就是同一創作於同日分別申請發明及新型專利(專利法第 32 條規定須於同日分別申請並分別聲明)。但要注意,當發明專利核准時,你必須選擇放棄新型專利權,否則不能重複取得兩個專利。這種做法的好處是:新型專利審查速度快(約 46 個月),可以先取得保護;發明專利審查較慢(約 23 年),但保護期較長、權利較穩固。兩者銜接可以讓保護不中斷。
Q2:新型專利沒有實體審查,會不會很容易被無效?
新型專利採「形式審查」,只檢查文件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新型定義,不會去檢索前案判斷新穎性、進步性(專利法第 113 條規定形式審查認無不予專利之情事者應予專利)。因此新型專利權的穩定性較低,被舉發撤銷的風險較高。不過,專利權人可以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由智慧局檢索並出具一份評估報告,作為權利強度的參考。在行使權利時(例如警告他人侵權),如果沒有提示技術報告,可能會被認為是權利濫用喔(專利法第 116 條規定未提示技術報告不得進行警告)!
Q3:我的產品既有新功能又有新外觀,該申請哪一種?
你可以考慮同時申請發明(或新型)與設計專利。例如:你發明了一款造型特殊的無線耳機,內部有新的降噪技術(可申請發明或新型),外觀的流線造型(可申請設計)。這樣就能全方位保護你的創意。
Q4:專利保護期限從申請日開始,那如果審查拖了很久,我的專利權不就變短了?
是的,尤其發明專利審查時間較長,可能會吃掉好幾年的保護期,這也是專利期限「自申請日起算」制度的特性。要特別說明的是,我國專利法並沒有針對「審查遲延」設置一般性的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目前唯一的延長機制規定在專利法第 53 條,限於醫藥品、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的發明專利,因須取得主管機關許可證而無法實施時,才能申請延長,最多 5 年,實務上以藥品專利較常見。
Q5:專利到期後,我可以再申請其他專利來延續保護嗎?
不行。專利制度的目的就是讓技術在一定期限後公開給社會使用,所以一旦專利到期,該技術就成為公共財。但你可以針對該技術進行改良,只要改良部分符合專利要件,就可以針對改良部分再申請專利。例如:某藥物的原始化合物專利到期後,藥廠可能會針對其新劑型、新用途再申請專利,繼續延長市場獨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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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結語:及早申請,聰明保護你的創意
專利是保護創新成果的重要工具,但種類不同、保護期限也不同。選擇適合的專利類型,不僅能節省申請成本,還能最大化保護效益。如果你有一個好點子,記得盡快諮詢專業的專利代理人或律師,評估最適合的申請策略。別讓你的心血因為不懂法律而白白被抄襲!
最後,讓我們用一句話總結:
- 發明專利:保護技術思想,20 年。
- 新型專利:保護物品結構,10 年。
- 設計專利:保護外觀美感,15 年。
把握時效,讓你的創意在市場上發光發熱!
相關法條官方連結:
- 專利法第21條、專利法第52條、專利法第113條、專利法第114條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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