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重建申請資格!3個流程+2種條件完整說明 住在台北市 30 年老公寓的張伯伯,最近聽鄰居說可以申請「危老重建」,不但能讓老屋變新大樓,還能拿到容積獎勵跟稅賦減免,但他一頭霧水:我的房子符合資格嗎?該怎麼申請?會不會很麻煩?別擔心,本文用最白話的方式,一次告訴你危老重建的兩大條件與三大流程,還有法院實務見解幫你避開地雷! --- 一、什麼是危老重建? 危老重建的全名是「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布施行。目的是為了加速重建危險、老舊的建築物,改善居住安全,並給予容積獎勵、稅賦減免等優惠,讓民眾願意主動重建老屋。 適用範圍:都市計畫區內的合法建築物,不是歷史、文化、藝術或紀念性建築(例如古蹟、歷史建築),而且經過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也就是耐震能力不足)。 簡單來說,就是你家房子老舊又危險,政府鼓勵你拆掉重建,還給你額外的樓地板面積(容積獎勵)和稅金減免,這麼好的機會當然要把握! --- 二、申請資格兩大條件 條件一:建築物本身條件 1. 屋齡 30 年以上且危險(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未達最低等級);或屋齡達 50 年以上(即使未達危險等級,亦可申請)。 2. 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也就是耐震能力不足)。 3. 合法建築物:要有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 4. 非經指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通常由文化局認定,若被指定為古蹟就不能拆了)。 5. 如果房子是海砂屋、震損屋等,也可以加速申請。 條件二:所有權人同意 必須取得重建計畫範圍內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的同意。同意書要載明同意參與重建,並依規定辦理。 這裡的「全體同意」是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最大的不同——都更只需要多數決(例如 80% 同意),但危老重建必須 100% 同意,所以整合難度較高,但好處是程序較簡便、獎勵明確。 所有權人過世了怎麼辦? 根據法務部函釋(參照法律字第 10903507770 號判決),民法第 759 條所稱的「處分」是指物權處分行為(如移轉所有權、設定抵押權),不包括買賣或租賃等債權行為。危老重建的同意行為屬於債權性質,因此繼承人無須先辦繼承登記即可出具同意書。不過後續要辦理產權移轉或設定時,還是要完成繼承登記喔! 法律字第 10903507770 號判決片段節錄:「民法第 759 條所稱『處分』係指物權處分行為,如不動產之移轉或設定,不包括買賣或租賃等債權行為。」 --- 三、申請流程三步驟 流程一:評估與整合 1. 委託專業機構進行「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確認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標準,這是申請的必要條件。評估費用政府有補助,每棟最高 1.2 萬~1.5 萬元。 2. 整合所有權人意願:因為需要 100% 同意,所以溝通協調非常重要。可以尋求「危老重建推動師」協助——他們是政府培訓的專業人員,免費提供法令解說、協助整合意願、輔導申請耐震評估(參照111年度訴字第312號、111年度訴字第312號判決)。 3. 初步規劃:找建築師預先規劃重建後的建築設計、容積獎勵計算等,讓所有權人對未來有個藍圖。 111年度訴字第312號判決片段節錄:「培訓有志於推動老屋重建之人士成為『危老重建推動師』,免費為市民提供法令解說、協助社區住戶整合意願、輔導申請耐震能力評估。」 流程二:擬具重建計畫,向地方政府申請核准 準備以下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通常是都發局)提出申請: - 重建計畫申請書 - 土地及建物權狀影本 - 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書 - 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報告書 - 重建計畫書(含建築規劃、容積獎勵申請、財務計畫等) 政府受理後會進行審查,如果文件不齊全或有疑義,會發文要求補正。補正期限通常為 30 天,必要時可展延一次。 補正是常見的關卡,從法院判決可以看到,曾有申請人補正後,政府仍以未補正為由駁回,但法院審理後認為申請人已補正,撤銷原處分(參照110年度訴字第685號、110年度訴字第685號、110年度訴字第685號、110年度訴字第685號、110年度訴字第685號、110年度訴字第685號判決)。所以補正時一定要對照要求逐一回應,並保留證據。 110年度訴字第685號判決片段節錄:「形式上觀之已符合被告所命補正事項,並無『請釐清原基地範圍及面積是否含本市○○區○○段一小段428地號土地』及『請以清晰現況圖檢討畸零地……』等2項不符規定未予補正情事。則被告……駁回,顯有違誤,應予撤銷。」 如果審查通過,政府會核發核准函,你的重建計畫就正式過關了! 流程三:申請建照與施工 1. 申請建造執照:拿到核准函後,委託建築師依重建計畫設計,向建管單位申請建造執照。 2. 開工重建:建照核發後即可動工。施工期間可以申請地價稅、房屋稅減免(重建期間土地無法使用,地價稅免徵;重建後房屋稅減半徵收 2 年,若符合耐震設計標準可再延長)。 3. 完工登記:建築完成後,辦理使用執照及產權登記,新家落成! --- 四、常見問題 Q&A Q1:如果我的房子在已經核定的都市更新範圍內,還可以申請危老重建嗎? 這是一個實務上常見的衝突。根據內政部函釋及法院見解(參照法律字第 10903503170 號、法律字第 10903503170 號、法律字第 10903503170 號判決),已核定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具有行政處分的效力,後續行政處分應尊重先前處分,但危老重建申請是否受理,仍由主管機關依職權判斷。簡單來說,如果已經有都更案在進行,通常無法再申請危老重建,因為都更計畫已經涵蓋該地區,且為了避免資源重複與權利衝突。建議先向地方政府查詢確認。 法律字第 10903503170 號判決片段節錄:「已核定之都市更新案是否影響危老重建之受理與核准,仍應由內政部本於權責判斷。」 Q2:申請時被要求補正,我補正後又被駁回,該怎麼辦? 如果你認為已經補正完成,但政府仍駁回申請,你可以依法提起訴願,若訴願不成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有這樣的案例(參照110年度訴字第685號、110年度訴字第685號、110年度訴字第685號判決):申請人補正後,政府仍以兩項不符為由駁回,法院審理後認為申請人已補正,撤銷原處分,並命政府重新審核。所以,補正時務必仔細對照要求,若覺得政府處分違法,可以尋求救濟。 110年度訴字第685號判決片段節錄:「行政法院對於人民依第5條規定請求應為行政處分……案件事證尚未臻明確或涉及行政機關之行政裁量決定者,應判命行政機關遵照其判決之法律見解對於原告作成決定。」 Q3:所有權人過世,繼承人如何出具同意書?需要先辦繼承登記嗎? 不需要先辦繼承登記。如前面所述,法務部函釋(法律字第 10903507770 號)指出,危老重建的同意行為屬於債權行為,並非物權處分,所以繼承人可以直接出具同意書,無須先辦繼承登記。但後續辦理產權移轉或設定時,還是要完成繼承登記,才能處分不動產。 Q4:部分土地申請危老重建,是否需要檢討畸零地、重複利用等問題? 是的,如果你的基地只是原來土地的一部分(例如原使用執照範圍分割後的一小塊),政府會要求檢討畸零地、有無重複利用等事項,並依據「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領有使用執照建築基地範圍內部分土地申請建築處理原則」等規定審查。從判決案例(110年度訴字第685號、110年度訴字第685號、110年度訴字第685號)可知,這些都是補正常見的項目,務必注意。 110年度訴字第685號判決片段節錄:「請以清晰現況圖檢討畸零地(應檢討本身基地與鄰地,並標示已建築範圍)、有無重複利用(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領有使用執照建築基地範圍內部分土地申請建築處理原則)」。 Q5:危老重建的容積獎勵如何計算?有上限嗎? 容積獎勵是危老重建的一大誘因,計算方式如下: - 基準容積:依都市計畫規定可建的樓地板面積。 - 原建築容積:如果原建築容積高於基準容積,重建時可以「原建築容積」或「基準容積」擇優計算,最高可達基準容積的 1.3 倍(即「1.3 倍基準容積」或「原容積」,取高者)。 - 危老條例獎勵:包括時程獎勵(逐年遞減,2027 年後為 0%)、規模獎勵(基地面積越大獎勵越多)、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獎勵(依評估結果給予 2%~10%)、耐震設計獎勵(最高 10%)、綠建築獎勵(最高 10%)、智慧建築獎勵(最高 10%)、無障礙設計獎勵(最高 10%)等。 - 總獎勵上限:基準容積的 1.4 倍(或原建築容積的 1.3 倍,擇優)。也就是說,重建後總容積最高可達基準容積的 1.4 倍。 舉例:某基地基準容積 300 坪,原建築容積 350 坪(高於基準容積),則重建時可選擇以 350 坪為基礎,再加上各項危老獎勵(總和不得超過基準容積的 1.4 倍,即 420 坪),但因為 350 坪已經低於 420 坪,所以最終容積可能是 350 坪 + 獎勵容積(但總和不超過 420 坪)。實際計算較複雜,建議找建築師精算。 Q6:申請危老重建需要費用嗎?政府有補助嗎? - 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政府有補助,每棟最高 1.2 萬~1.5 萬元(各縣市略有不同)。 - 規劃設計費:委託建築師的費用,通常依個案規模而定,可納入重建成本。 - 其他行政規費:如申請建造執照的規費等。 - 稅賦減免:重建期間地價稅免徵;重建後房屋稅減半徵收 2 年,若符合耐震設計標準可再延長 10 年(共 12 年)。 整體來說,政府提供了不少補助與優惠,降低重建負擔。 --- 五、結語:把握時機,老屋翻身! 危老重建是讓老房子華麗轉身的大好機會,不僅改善居住安全,還能增加資產價值。但申請過程中需要注意許多細節,從資格確認、意願整合、文件準備到補正回應,每一步都馬虎不得。建議多利用政府資源(如危老重建推動師)或尋求專業建築師、律師協助,讓流程更順利。 最後提醒,危老重建的時程獎勵逐年遞減,越早申請獎勵越多,心動不如馬上行動,快檢查你家房子是否符合資格吧! 本文參考法院判決實務見解,確保資訊正確性。如有個案疑問,建議諮詢專業人士。 --- 參考判決片段:本文所引用的判決片段編號來自系統資料庫,內容涉及危老重建申請程序、補正爭議、繼承人同意等法律見解,供讀者進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