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扣駕照vs吊銷駕照:處分差異與違規情況 開車上路,難免因為一時疏忽或僥倖心理而違規,除了罰款之外,最讓人心驚膽跳的就是「吊扣駕照」或「吊銷駕照」。這兩種處分到底有什麼不同?什麼情況下會遇到?被吊扣或吊銷後會影響哪些權利?今天就來一次搞懂,並且透過真實法院判決案例,讓你知道法律怎麼說! 一、吊扣駕照是什麼? 吊扣駕照,顧名思義就是「暫時扣留」你的駕駛執照一段時間,在這段期間內你不能開車(或騎車),期限屆滿後你可以領回駕照,重新恢復駕駛資格。 常見會被吊扣駕照的違規行為包括: - 酒駕但酒精濃度未達0.25mg/L(或吐氣酒精濃度未達0.25mg/L)?其實酒駕一律罰則包含吊扣或吊銷,依情節而定。但一般酒駕初犯(未肇事)會被吊扣駕照1~2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 超速超過最高限速60公里以上(危險駕駛)吊扣駕照3個月。 - 闖紅燈、紅燈右轉等嚴重違規記點,累積達一定點數(例如6點)會被吊扣駕照1個月;達12點吊扣2個月。 - 其他如未禮讓行人、蛇行等。 吊扣期間如果偷偷開車被抓到,那就麻煩大了!我們後面會說明。 二、吊銷駕照是什麼? 吊銷駕照則是直接「撤銷」你的駕駛執照,你的駕照不再有效,必須重新考照才能再開車。而且通常還會伴隨一段「禁考期」,在禁考期間內你連報考駕照的資格都沒有。 哪些情況會被吊銷駕照?常見的有: - 酒駕累犯(10年內第2次酒駕)或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 - 駕駛執照吊扣期間仍駕車(這是最容易不小心觸犯的!)。 - 拒絕接受酒測。 - 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且經判決確定須負刑事責任。 - 無照駕駛(但無照駕駛本身是罰款,吊銷是針對有照者?無照駕駛不會吊銷,因為本來就沒照。但如果是持偽造駕照等情形則可能吊銷已領有之駕照?不過主要還是看條文)。 吊銷駕照的後果比吊扣嚴重許多,等於一切歸零,而且禁考期間長短不一(例如吊扣期間駕車吊銷後1年內不得考領;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後終身不得考領等)。 三、吊扣 vs 吊銷:一張表快速比較 | 項目 | 吊扣駕照 | 吊銷駕照 | |------|----------|----------| | 性質 | 暫時性扣留 | 永久撤銷 | | 期限 | 1個月~數年不等 | 無期限,但需重新考照 | | 禁考期 | 無(期滿領回即可) | 有(數月至終身不等) | | 影響範圍 | 僅限違規當時駕駛的車種(如汽車違規只吊扣汽車駕照) | 所有車種駕照一併吊銷(如汽車違規吊銷,機車駕照也一併吊銷) | | 重新取得方式 | 期滿後領回 | 禁考期過後重新報考並通過考試 | | 常見違規 | 酒駕初犯、超速60km/h以上、記點滿6點等 | 酒駕累犯、吊扣期間駕車、拒絕酒測、肇事致人重傷死亡等 | 四、重要法律修正:吊扣不再「株連」其他車種 過去,根據舊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8條,不管是吊扣或吊銷駕照,都會一併吊扣或吊銷你持有的「各級車類」駕照。也就是說,如果你因為開汽車違規被吊扣駕照,連帶你的機車駕照也會被扣住,那段時間連機車都不能騎。但這個規定被認為過於嚴苛,影響人民工作與生活,違反比例原則。 因此,立法院在94年修正,自95年3月1日起,只有「吊銷」駕照時,才會一併吊銷所有車種的駕照;如果是「吊扣」,則僅限於吊扣你違規當時所駕駛的那種車類的駕照。這項修正對於同時擁有汽、機車駕照的人來說是一大福音,避免因為單一違規導致所有交通工具都被剝奪。 我們來看看法院是怎麼說的: 參照臺灣高等法院 98 年度交抗字第 109 號 刑事裁定判決所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8條修正後,僅於受『吊銷』處分時,始得吊銷各級車類駕照;若為『吊扣』,則僅限於違規當時所駕車輛之駕照。」 參照98年度交抗字第1060號判決:「95年3月1日施行處罰條例第68條修正條文規定後,依修正條文規定,如駕駛人領有汽車及機車駕駛執照者,其若係駕駛汽車違規應受吊扣駕照處分,當以吊扣其所領有憑以許可駕駛汽車行駛道路之汽車駕駛執照;若駕駛機車違規應受吊扣駕照處分,則另扣其領有之機車駕駛執照。」 參照98年度交抗字第1060號判決:「顯見立法者真意在於汽車駕駛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受『吊銷駕照』處分者,仍維持一併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至於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時,僅能『吊扣』違規當時所駕駛車輛之駕駛執照,不能再擴大適用、『吊扣』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至為顯明。」 所以,如果你只有汽車駕照被吊扣,機車駕照還是可以正常使用(除非你騎的是大型重機,屬於汽車駕照?但這裡先不細分)。但反過來說,如果你的駕照被吊銷,那麼不管你有幾張駕照,全部都會被撤銷,必須重新考過。 五、千萬別在吊扣期間開車!後果:直接吊銷 很多人以為駕照被吊扣只是不能開車,但偷偷開一下應該不會被抓到吧?這種僥倖心理非常危險,因為一旦被抓到,處罰是直接「吊銷」駕照,而且還會有一年內不得考領的禁考期。也就是說,原本只是暫時不能開車,變成永久失去駕照,還要重新考試,得不償失。 讓我們來看一個真實案例(引用判決片段111年度交字第232號、109年度交字第279號): 參照111年度交字第232號判決:「原告於110年11月29日開始辦理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預計於110年12月28日執行完畢。詎料原告於前開吊扣駕駛執照之期間內即於110年12月7日4時39分許,仍駕駛系爭汽車,行經臺北市林森北路413前時,復因併排停車之違規行為,為舉發機關執勤員警攔停稽查其身分時,發現原告之駕駛執照處於吊扣期間,其仍然駕駛系爭汽車,而有『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之違規事實,執勤員警遂於110年12月7日製單舉發……」 除了於製單舉發,實務上還有許多相關細節值得留意,車禍法律完整指南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知識。 參照109年度交字第279號判決:「原告前因違規記點,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第1項之規定吊扣其職業小型車駕駛執照1月(吊扣期間:109年4月29日起至109年5月28日止),然其於該駕駛執照吊扣期間之前揭時、地,仍駕駛系爭車輛而為警查獲等情……被告據之認其有『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之違規事實,乃以原處分裁處原告『吊銷駕駛執照』,觀諸前開規定,依法洵屬有據。」 這兩個案例清楚說明:在駕照吊扣期間開車,被抓到就是吊銷駕照,而且通常還會併科罰鍰。所以,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六、如果不服吊扣或吊銷處分,可以怎麼救濟? 當你收到裁決書,認為處分過重或事實有誤,可以在收到裁決書後30日內,向處罰機關的上級機關提起訴願;或者直接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但要注意,行政處分必須記載清楚的事實、理由及法令依據,如果沒有記載或記載不明,可能構成違法而得撤銷。 例如判決片段113年度交字第306號指出: 參照113年度交字第306號判決:「行政處分以書面為之者,應記載下列事項︰…二、主旨、事實、理由及其法令依據。…又原處分及異議處理結果關於原告違法之行為事實、理由及法令適用之涵攝過程等事項,俱有未具體明確記載,致無從認定與其結論相合致之情形,核諸上開說明,自構成違法而應予撤銷之事由。」 因此,如果你收到的處分書寫得不清不楚,可以作為申訴的理由之一。不過,還是建議先諮詢專業律師,評估勝算後再行動。 七、常見問題Q&A Q1: 我的汽車駕照被吊扣了,還能騎機車嗎? A: 可以!根據修正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8條,吊扣駕照僅限於違規當時所駕駛的車種。所以如果你是因為開汽車違規被吊扣汽車駕照,你的機車駕照依然有效,可以騎機車。但要注意,如果你是因為騎機車違規被吊扣機車駕照,同理汽車駕照不受影響。但若你是因為酒駕騎機車被吊扣機車駕照,但同時持有汽車駕照,汽車駕照仍可正常使用。不過,若你是酒駕「吊扣」汽車駕照,機車駕照不受影響;但如果是「吊銷」,則全部駕照都會被吊銷。 Q2: 駕照被吊銷後,多久可以重新考照? A: 依違規情節不同,禁考期也不同。常見的禁考期如下: - 吊扣期間駕車被吊銷:1年內不得考領(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7條第3項)。 - 酒駕累犯(10年內第2次)被吊銷:3年內不得考領(同條例第67條第2項)。 - 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被吊銷:終身不得考領(同條例第67條第1項)。 - 拒絕酒測被吊銷:3年內不得考領(同條例第67條第2項)。 禁考期自裁決確定之日起算。期滿後必須重新報考,通過筆試、路考才能取得新駕照。 Q3: 酒駕初犯是吊扣還是吊銷? A: 酒駕初犯(吐氣酒精濃度達0.15mg/L但未達0.25mg/L,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3%但未達0.05%),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駛執照1~2年。如果酒精濃度超過0.25mg/L,則處罰更重,但初犯仍以吊扣為主,除非是累犯或肇事才會吊銷。但要注意,如果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才會直接吊銷駕照。 Q4: 被吊銷駕照後無照駕駛會怎樣? A: 駕照被吊銷後就等同無照,若再開車上路,就是「無照駕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4款,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萬8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如果是駕駛汽車,還會被處以罰鍰並移置保管車輛。此外,如果無照駕駛肇事,保險可能不理賠,還會有刑事責任。 Q5: 如果對吊扣或吊銷處分不服,該怎麼辦? A: 你可以依序採取以下救濟途徑: 1. 聲明異議:如果是警方開單舉發,你可以於收到罰單後30日內向處罰機關(通常是監理站)陳述意見或提出申訴。 2. 提起訴願:如果對裁決書不服,可以在收到裁決書後30日內,向處罰機關的上級機關(如交通部)提起訴願。 3. 行政訴訟:若訴願結果仍不滿意,可以在收到訴願決定書後2個月內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 建議在過程中保留所有證據,並可尋求律師協助。 八、結語 吊扣和吊銷駕照雖然都是限制駕駛資格的處分,但嚴重程度大不相同。尤其是吊扣期間千萬別再開車,否則直接升級為吊銷,後悔莫及。了解相關規定,不僅可以避免誤觸法網,也能在權益受損時知道如何救濟。最後,還是那句老話: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才是保護自己與他人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