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資格怎麼考?律師考試與資格取得流程 你想像中的律師,是不是在法庭上激昂辯論、為正義發聲的帥氣模樣?還是日進斗金、坐擁高樓的專業人士?無論你的憧憬是什麼,要踏上這條路,都得先通過台灣「律師高考」這道嚴格的關卡。別擔心,這篇文章就像你的專屬導遊,用最白話、最有趣的方式,帶你一步步拆解律師考試的全攻略,還會告訴你考試規則背後重要的「法院見解」! 第一步:取得入場券 – 報考資格 想參加律師考試,你得先拿到「入場券」。根據《律師法》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最基本的要求是: 1. 學歷門檻:擁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簡單說,就是法律系或法研所畢業。 2. 相關科系認定:如果不是純粹的「法律學系」,但所修課程與法律專業相關,經考選部認定後也可以報考。 所以,如果你是大學新鮮人,立志當律師,選填法律系就對了! 第二步:闖關開始 – 律師考試兩階段制 律師考試就像一個兩階段的闖關遊戲,分別是「第一試」和「第二試」。兩關都過了,才能進入最後的修煉階段。 第一試:選擇題海戰術(淘汰賽) - 形式:全部都是選擇題。 - 科目:包括憲法、行政法、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等科目。 - 目的:這關主要是「淘汰賽」,用來篩選出具有基本法學知識的考生。它設有錄取門檻,通常是按到考人數的前33%左右及格,才能晉級第二試。另可參閱刑法中的正犯與共以瞭解更多細節。 第二試:申論題實戰(決賽) 通過第一試的勇者,才能挑戰真正的魔王關——第二試。 - 形式:全是申論題及實例題,需要你寫出完整的法律論證。 - 核心科目(四大領域,共800分): 1. 憲法與行政法(200分) 2.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200分) 3.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200分) 4. 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200分) - 選試科目(擇一,100分):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與海洋法。你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或專長選擇一科來考。 - 國文(作文,100分):沒錯,當律師也要考作文!這科獨立計分,有特別的及格門檻。 第三步:關鍵的「400分門檻」是什麼?數學時間到! 這是近年律師考試最重要的變革,也是許多考生心中的「魔王條款」。讓我們用小明當例子來算算看: 假設小明第二試成績如下: - 憲法與行政法:110分 -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130分 -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90分 - 商事法(公司法等):70分 - 選試科目(智財法):65分 - 國文(作文):60分 第一步:檢查「零分淘汰條款」 如果有任何一科(包括國文和選試科目)成績是零分,直接不及格。小明各科都有分數,通過第一關。 第二步:檢查「400分門檻」(最關鍵!) 這個門檻只看上述的「四大核心領域」成績加總,不包含國文和選試科目。 小明的四大領域總分 = 110 + 130 + 90 + 70 = 400分。 剛剛好踩線! 如果總分是399分,即使加上選試和國文後總分很高,也不予及格。 第三步:檢查「國文門檻」 國文科有自己獨立的及格分數(每年公告,通常不是零分即可,但須注意當年簡章)。小明國文60分,假設當年門檻是60分,則通過。 第四步:計算「最終錄取」 四大領域達400分、國文也達標後,再將所有科目(四大領域+選試+國文)加總,依總分排名,按該年到考人數的一定比例(例如33%)錄取。 所以,400分門檻是一個「必要條件」,沒達到,後面就不用比了。達到了,才有資格進入最後的比例排名賽。 為什麼要設400分門檻?法院怎麼看? 這個門檻當初設立時引發不少討論,甚至有考生提起行政訴訟挑戰其合法性。但最高行政法院的見解非常明確,支持這個制度。我們來看看「法院見解」怎麼說: 1. 目的正當:為了提升律師專業品質 法院認為,律師工作涉及人民權益與司法正義,必須具備全面的法律知識。四大核心領域(公法、民法、刑法、商事法)是法律實務的基礎,彼此環環相扣。 參照109年度上字第192號判決所述:「各種法律事務所關涉領域錯綜複雜,其中公法、民法、刑法及商事法四大法領域所生法律關係,彼此間互有連動影響,系爭400分門檻條款要求律師受任處理各類法律事務必須同時具備此四大核心法領域之學識及能力,方得妥適滿足保障委任當事人權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等需求,確有助於上述公益目的之達成。」 白話文:法院說,律師不能只偏重某一科,必須對主要法律領域都有一定水準(平均每科50分),才能妥善處理複雜的案件,保障當事人權益。這是一個重要的公共利益。 2. 手段合理:漸進式改革,已給緩衝期 考生主張這門檻侵害工作權,但法院認為考試機關有專業判斷空間,且此手段是合理的。 參照109年度上字第192號判決所述:「律師考試規則對於律師考試及格標準之設定,乃為鑑別應考人是否具律師專業執業能力之功能,應屬合理、必要之手段,且相較於律師職業團體所建議訂定之及格標準(440分門檻,相當於百分制之55分),已屬影響應考人較為輕微之漸進式改革方法,與憲法第23條規定之比例原則尚無牴觸。」 意思是,設定門檻是為了鑑別專業能力,是必要手段。而且當時律師團體甚至建議更嚴格的440分,最後定400分已經是比較溫和的改革了。此外,考試院在106年8月修正規則,明定107年1月才實施,並適用於107年10月的考試,給了考生超過一年的準備時間,並非突襲。 上述改革方法的規定是這個議題的重要環節,而打官司完整指南則從更多面向整理了完整的處理流程。 3. 不違反法律明確性與平等原則 有考生認為「400分」的標準不明確。但法院指出: 參照109年度上字第192號判決所述:「系爭400分門檻條款定於律師考試規則第19條第2項但書,其文義明顯易懂,立法目的明確,欲報考系爭考試的應考人均可輕易理解…可見系爭400分門檻條款與法律明確性原則並無違背。」 至於平等原則,法院認為考試院有權因應社會需求調整考試標準,只要標準對所有考生一致適用,且與鑑別專業能力的目的有合理關聯,就沒有違反平等原則。 參照109年度上字第192號判決所述:「系爭400分門檻條款就及格成績所設之特別限制,雖對人民選擇職業自由有所限制,惟因該考試及格標準之選擇與鑑別應考人專業能力之考試目的間,具有上述合理關聯…即使在相同總分不同應考人間發生及格與否之差別待遇,也具有合理性及正當性的基礎,並未違反平等原則。」 第四步:考過筆試就結束了?不,還有「職前訓練」! 恭喜你通過了最艱難的筆試關卡!但別急著開業,你還需要完成最後的修煉: 1. 申請律師證書:考試及格後,向考選部領取考試及格證書,並向法務部申請律師證書。 2. 完成職前訓練:取得律師證書後,必須在二年內完成法務部指定的「律師職前訓練」。訓練期間通常為1個月(基礎訓練)與4個月(實務訓練),需在律師事務所、政府機關或機構進行。 3. 加入律師公會:完成職前訓練後,依律師法第15條規定,須同時加入全國律師聯合會及選擇一個地方律師公會(例如台北律師公會、台中律師公會等)申請入會,始得執行職務。 4. 開始執業:完成上述加入公會程序後,你即正式成為可以執業的律師! 給準律師的真心建議與常見QA 給考生的建議: - 均衡發展:400分門檻告訴我們,不能再有「放棄某一科」的念頭。四大核心科目必須平均發展,每科都要穩扎穩打。 - 練習實例題:第二試是實戰,多練習考古題,學習如何將法律條文、學說、實務見解組織成有邏輯的答題結構。 - 關注修法動態:法律時常更新,考前務必留意是否有重要法律或大法官解釋修正、公布。 --- 常見QA Q1: 如果我四大科目總分超過400分,但其中一科只有10分,這樣可以嗎? A: 可以!400分門檻只看「總和」,不看個別科目分數。但實務上,如果某一科極低,要湊到400分會非常困難,因為其他三科必須非常高。而且,個別科目分數過低,在最後按總分排名時也可能不利。 Q2: 如果沒達到400分門檻,但總排名在錄取比例內,有機會嗎? A: 絕對沒有機會。 400分是「一票否決」的絕對門檻,沒達到就連參與排名的資格都沒有。這是法院也支持的制度設計核心。 Q3: 律師考試規則還會再改嗎?我會不會白準備? A: 考試制度確實可能因應社會需求微調。但法院見解指出: 參照109年度上字第192號判決所述:「…是受規範之應考人當可預見律師考試規則將因應社會發展、實務需求及考試政策之改變,而有修正可能。」 任何修正通常都會像上次一樣,有預告期和緩衝期(例如提前一年公布),不會立即適用,讓考生有時間因應。備考時務必以最新年度考試簡章為準。 Q4: 我不是法律系畢業,還有機會嗎? A: 有機會,但路徑較長。你可以: 1. 報考法律學分班,修習規定的法律學分,取得報考資格。 2. 報考法律研究所(一般生或在職專班),畢業後取得報考資格。 許多優秀的律師都是非本科出身,帶來不同的專業視野。 Q5: 職前訓練找不到實習場所怎麼辦? A: 法務部會協助提供基礎訓練,並公告接受實務訓練的機構名單。通常各地的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基金會、政府法務單位等都會提供名額。建議提早打聽與準備,主動投遞申請。 通往律師之路雖然挑戰重重,但每一步的設計(包括400分門檻)都是為了確保未來執業者具備守護司法正義的專業能力。理解規則、穩健準備,你也能為自己的夢想寫下訴狀,成功攻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