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地下錢莊騷擾怎麼辦?報警有用嗎?自保與求助方法 小明最近手頭緊,看到報紙上寫著「免證件、三萬、輕鬆借還」的廣告,心想:「借個錢應急,應該沒問題吧?」沒想到這卻是惡夢的開始。借了10萬元,每個月利息竟然要3萬元!還不出錢後,對方開始瘋狂打電話、傳訊息恐嚇:「妳真的別逼我,妳敢去賣試試看」、「要搞大好啊,妳沒機會了,我會讓妳後悔一輩子」……甚至還跑到他家門口潑油漆、破壞門鎖。小明嚇壞了,不知道該怎麼辦。報警有用嗎?會不會被報復?別擔心,這篇文章將用最白話的方式告訴你:遇到地下錢莊騷擾時,你該如何自保、如何求助,以及法律會怎麼幫你。 --- 地下錢莊是什麼?為什麼違法? 地下錢莊就是沒有經過政府許可,偷偷經營放款業務的組織。他們通常會用「免證件」、「快速撥款」、「低門檻」等話術吸引急需用錢的人,但利息高得嚇人,而且討債手段非常惡劣。 根據最高法院的判決(85年度台上字第333號),經營地下錢莊,在報紙刊登「軍公教借款」廣告,招攬客戶,乘他人急迫,貸以金錢,每萬元每月利息三千元(年利率高達360%),並要求借款人簽發本票、質押證件,這就是典型的「重利罪」。法院認定,這種利息與原本顯不相當,已經違反刑法第344條的重利罪。如果以此為業(常業犯),刑責更重(雖然「常業犯」現在已刪除,但多次犯行仍可能被從重量刑)。 所以,地下錢莊從頭到尾都是違法的!你向他們借錢,並不代表你就要任他們宰割,法律會保護你。 --- 地下錢莊常用的騷擾手段 地下錢莊為了逼你還錢,什麼骯髒手段都使得出來。從真實的法院判決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們常用的手法: 1. 電話、簡訊恐嚇 「聽不懂膩,妳真的別逼我,妳敢去賣試試看,去賺試試看」(108年度上訴字第985號) 「要搞大好啊,妳沒機會了,既然妳要踩線沒關係,我會讓妳後悔一輩子。從今天開始妳不必找我,明天開始我會讓妳過著後悔的生活,妳要紅,我讓妳紅。」(108年度上訴字第985號) 「妳別讓我難看,不然我就很抱歉了」(108年度上訴字第985號) 「如果妳不相信我,妳只會更慘而已……妳就等著看什麼叫後悔吧!」(108年度上訴字第985號) 這些話光是看就讓人毛骨悚然,更別說當事人收到的恐懼了。 2. 上門騷擾、破壞 「以大聲辱罵台語三字經髒話、恫稱『如果找到你家,大家會很難看』『如不還錢,即要你雙眼失明並要帶你父母親出去泡茶』、『若不如期還錢或態度太差,要對你家人不利』等語,或以潑灑油漆、前往住家以牙籤插入門鎖灌入三秒膠破壞門鎖等方式恐嚇」(99年度易字第1318號) 潑油漆、堵鎖孔、砸東西……這些都是地下錢莊慣用的暴力討債手法,目的就是讓你心生畏懼,不得不還錢。 3. 騷擾家人、朋友 地下錢莊會要求借款人留下親友的聯絡方式,一旦你還不出錢,他們就會打電話給你的父母、配偶、兄弟姊妹,甚至同事,讓你顏面盡失,逼你就範。 這些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第304條強制罪、第354條毀損罪等,如果動手打人還會構成傷害罪。所以,千萬不要默默忍受,一定要反擊! --- 被地下錢莊騷擾,報警有用嗎? 當然有用! 警察有責任受理刑事案件,地下錢莊的騷擾行為已經構成犯罪,警方會展開調查,將這些不法分子繩之以法。 在判決書中,我們可以看到警方積極辦案的成果: 「嗣經警方據報展開蒐證調查後,於99年1月11、12日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分別前往丁○○、乙○○、卯○○、子○○、癸○○、林智成之住處實施搜索,並扣得如附表壹、貳、參所示之物,始查悉上情。」(99年度易字第1318號) 警方會根據你提供的證據(例如恐嚇訊息、錄音、監視器畫面等),申請搜索票,一舉破獲地下錢莊。所以,報警絕對是有效的第一步。 有些人擔心報警後會被報復,但其實你越軟弱,他們越囂張。報警後,你可以向警方申請保護,如果對方持續騷擾,還可以聲請保護令(例如跟蹤騷擾防制法或家庭暴力防治法),讓警察加強巡邏你的住處。記住:法律站在你這邊。 --- 自保與蒐證方法 遇到地下錢莊騷擾,千萬不要慌張。以下幾個步驟幫你保護自己,並蒐集證據讓壞人受到制裁: 1. 保持冷靜,不要硬碰硬 不要跟對方爭吵或答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例如「去賣身還錢」),這只會讓他們得寸進尺。你可以委婉地說:「我會想辦法還錢,但請不要再騷擾我和我的家人。」同時開始蒐證。 2. 蒐集所有證據 - 通話錄音:如果對方打電話來恐嚇,記得錄音(手機都有錄音功能)。錄音時盡量讓對方說出具體威脅內容,例如「再不還錢就殺你全家」。 - 保存簡訊、LINE對話紀錄:像前面判決中的恐嚇訊息,都是鐵證。不要刪除,最好備份到雲端或另外的裝置。 - 拍照錄影:如果家門被潑油漆、破壞,拍下現場照片和影片,並記錄時間。 - 監視器畫面:如果住處有監視器,調出影像;沒有的話,可以請鄰居提供或考慮加裝。 - 記錄騷擾過程:寫下每次騷擾的時間、地點、對方特徵(車牌、長相)、說了什麼話、做了什麼事。 3. 向警方報案 帶著所有證據到派出所報案,要求製作筆錄,並索取報案三聯單。如果警察推託說是「民事糾紛」,你可以堅定地說:「對方有恐嚇、毀損等行為,這是刑事案件,請依法受理。」必要時可以向警察局督察室申訴。 4. 考慮法律行動 除了刑事告訴,你還可以從民事方面下手: - 主張利息過高無效:民法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16%的部分無效。假設你借了10萬,月息3千(年息360%),超過16%的部分你不用還,而且已經付的利息可以要求返還或抵充本金。 -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如果你被逼簽了本票,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阻止對方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 請求損害賠償:對方騷擾造成你精神痛苦,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這些法律程序可以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他們有免費律師諮詢。 5. 保護自身安全 如果騷擾不斷,可以暫時搬到親戚家或朋友家,並告知警方你的去向。也可以考慮更換手機號碼,但舊號碼先不要停用,以便繼續蒐證(可以用另一支手機轉接)。必要時,可以聲請保護令。 --- 法律如何處罰地下錢莊?法院見解 地下錢莊的行為會受到嚴厲的刑罰。我們來看幾個法院判決: 重利罪 「上訴人甲○○基於概括之犯意,自民國八十三年六、七月間起,在台南市住處,經營地下錢莊,並在中華日報刊登『軍公教借款』廣告,招攬客戶,乘他人急迫,貸以金錢,每萬元每月利息三千元,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論處上訴人乘他人急迫,貸以金錢,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為常業罪刑。」(85年度台上字第333號) 上訴的適用往往需要搭配其他規定一併理解,建議參考刑事案件完整指南掌握完整架構。 月息30%(年息360%)被法院認定是「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構成重利罪。如果是「常業犯」(以犯罪為業),刑度更重。雖然現在常業犯已刪除,但多次犯行仍可能被認定為「習慣犯」而加重其刑。 恐嚇危害安全罪 「『生哥』等在大陸地區之地下錢莊成員即會分別與庚○○、丁○○、卯○○、己○○、林智成、錢紹清等人,共同基於恐嚇之犯意聯絡,於如起訴書附表一所示之時地……以大聲辱罵台語三字經髒話、恫稱『如果找到你家,大家會很難看』『如不還錢,即要你雙眼失明並要帶你父母親出去泡茶』、『若不如期還錢或態度太差,要對你家人不利』等語,或以潑灑油漆、前往住家以牙籤插入門鎖灌入三秒膠破壞門鎖等方式恐嚇該等被害人,致被害人與其家屬均心生畏懼而危害於安全。」(99年度易字第1318號) 這些行為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如果還有毀損、強制等行為,會數罪併罰。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如果地下錢莊是三人以上,以實施恐嚇、重利等犯罪為目的組成「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還會觸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責更重(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所以,地下錢莊絕對不是什麼「你情我願的借貸」,而是徹頭徹尾的犯罪集團。法院對這類犯罪絕不寬貸,一定會嚴懲。 --- 求助管道 如果你正被地下錢莊騷擾,以下資源可以幫助你: - 警察機關:撥打110報案,或直接到派出所求助。 - 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協助低收入戶打官司。官網:https ,電話:412-8518(市話直撥,手機加02)。 - 各地政府免費法律諮詢:各縣市政府都有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可以上網查詢。 - 民間團體:如「現代婦女基金會」(協助家暴、性騷擾)、「崔媽媽基金會」(租屋糾紛)等,有時也能提供相關協助。 - 心理諮商:被恐嚇會造成心理創傷,可以尋求各縣市衛生局的心理健康資源,或撥打安心專線1925。 不要覺得孤單,很多人都有類似遭遇,勇敢站出來,才能終結惡夢。 --- 常見問題 QA Q1:向地下錢莊借錢,利息這麼高,我可以不還嗎? A:民法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16%的部分無效。也就是說,你只需要還本金和合法範圍內的利息(最高16%),超過的部分不用還,而且已經付的超過利息可以要求返還或抵充本金。但因為對方是非法組織,你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主張債務無效或減輕,千萬不要私下協商,以免被坑更多。 Q2:我被地下錢莊騷擾,但當初借錢時有簽本票,他們說要聲請本票裁定,我該怎麼辦? A:本票如果是被迫簽的,或者利息超過法定上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或在本票裁定程序中提出抗告,主張本票原因關係不合法。記得蒐集對方是地下錢莊的證據(例如對話紀錄、高額利息約定等),並尋求律師協助。 Q3:報警後警察說這是民事糾紛,不受理怎麼辦? A:如果對方有恐嚇、毀損、傷害等行為,這就是刑事案件,警察必須受理。你可以要求製作筆錄,並索取報案三聯單。若警察仍推諉,可以當場撥打110向上級反映,或向警察局督察室申訴。 Q4:地下錢莊知道我家地址,一直來騷擾,我可以搬家嗎? A:可以暫時搬到安全的地方,但最好先報警,讓警方知道你的狀況。如果騷擾行為符合「跟蹤騷擾防制法」的定義(例如監視、跟蹤、盯梢、寄送物品等),你可以向警察聲請保護令,禁止對方接近你的住居所、工作場所。另外,也可以考慮申請「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令(如果騷擾者是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伴侶,但地下錢莊通常不是,所以可能不適用)。 Q5:我欠地下錢莊錢,他們威脅要公開我的裸照,怎麼辦? A:這是嚴重的恐嚇和妨害秘密罪。立刻報警,並保存所有威脅訊息。對方若真的散布裸照,會觸犯散布猥褻物品罪、加重誹謗罪等,刑責更重。警方可以協助你下架照片並追查來源。同時,你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禁止對方散播。 --- 結語 地下錢莊就像社會的毒瘤,利用人們的急迫與無助,榨取高額利息,再用暴力恐嚇逼迫還錢。但請記住,他們的行為是違法的,你不需要害怕,更不需要屈服。勇敢報警、蒐集證據、尋求法律協助,你一定能擺脫騷擾,重新過上安穩的生活。 法律是保護善良百姓的武器,不要讓惡勢力得逞。如果你身邊有人正遭遇地下錢莊騷擾,請把這篇文章分享給他,一起對抗不法! 本文參考法院真實判決書,內容具有法律效力。 判決來源: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84 年度感抗字第 18 號 刑事裁定(83)法(83)法(83)法85年度台上字第333號(83)法102年度交訴字第71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95 年度易字第 1248 號 刑事判決85年度台上字第333號(83)法108年度上訴字第985號99年度易字第1318號108年度上訴字第985號108年度上訴字第985號99年度易字第13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