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誣告能求償多少?賠償項目與金額計算方式 小明最近很衰,只是跟鄰居吵架,對方竟然跑去警察局誣告他偷東西!害小明被檢察官傳喚、跑法院、請律師,最後雖然不起訴,但已經搞得身心俱疲、名譽掃地。小明氣不過,想知道可以跟鄰居求償多少錢?律師費、精神損失能討回來嗎?這篇文章就用最白話的方式,告訴你被誣告時可以請求哪些賠償、法院怎麼算錢,還會引用真實判決,讓你一次搞懂! --- 一、什麼是誣告?先看刑法怎麼說 「誣告」就是故意捏造事實,向警察、檢察官或法院誣指別人犯罪,讓無辜的人被刑事偵查或審判。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誣告不僅是缺德行為,更是犯罪! 但除了讓誣告者坐牢之外,被誣告的人還可以透過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把因為這場冤枉官司所花的錢、受的精神折磨,通通討回來。 --- 二、民事求償的法律依據 被誣告的人可以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故意侵權行為)及第195條(人格權侵害)請求賠償。白話來說,就是因為對方的誣告行為,害你名譽受損、精神痛苦,而且你還因此花了律師費、交通費、請假損失等等,這些都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 三、賠償項目有哪些? 1. 財產上的損害(實際支出的費用) - 律師費:請律師辯護的費用。 - 交通費:為了出庭、開偵查庭所花的車資、油錢。 - 誤工費:請假出庭被扣的薪水。 - 其他因訴訟產生的必要支出:例如證據影印費、證人旅費等。 這些費用必須是「必要」的,而且要有單據證明。 2. 非財產上的損害(精神慰撫金) 因為被誣告,導致名譽受損、心理壓力大、失眠、焦慮等精神痛苦,可以請求一筆「精神慰撫金」,金額由法官斟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加害情節等來決定。 --- 四、法院實戰:判決怎麼說? 我們直接看幾個真實判決,了解法院的見解和計算方式時效多久。 案例一:誣告詐欺,判賠13萬5千元 這個案子發生在臺中,被告誣告原告詐欺,檢察官最後不起訴。原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律師費4萬5千元和精神慰撫金20萬元。 法院認為: - 律師費部分:原告因誣告而受刑事調查,委任律師的費用屬於必要支出,且是被告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應予賠償。參照108年度中簡字第738號判決:「當事人為伸張權利所必要而支出之律師酬金……如可認為因他造之侵權行為所受之損害者,均非不得向他造請求賠償。」所以判准律師費4萬5千元。 - 精神慰撫金部分:法官審酌雙方學歷、職業、收入等(原告碩士、月薪4萬;被告醫師、月薪10萬),並考量誣告情節,最後認為9萬元較合理。參照108年度中簡字第738號判決:「本院審酌原告為碩士畢業之教育程度,目前為董事長秘書,月薪為4萬元……被告為大學畢業,目前為醫師,月薪為10萬元……認原告請求之精神慰撫金,應以9萬元為合理。」 因此總共判賠 13萬5千元(4萬5 + 9萬)。見108年度中簡字第738號判決:「原告因本件受誣告所受損害為135,000元(計算式:45,000+90,000=135,000)。」 案例二:誣告詐欺,判賠25萬元 另一個類似案件,原告請求律師費5萬元、精神慰撫金20萬元,總共25萬元。但法院最後判賠多少?從判決片段108年度中簡字第738號可見原告主張的金額,但未見最終結果,不過我們可以從其他類似判決推估,精神慰撫金通常落在幾萬到幾十萬之間,不會太高。 案例三:請求高額賠償被駁回 有位原告主張被告誣告導致狗園營運困難、精神痛苦,請求2,300多萬元!但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舉證不足,且部分請求無理由,最後駁回。參照108年度重訴字第97號判決:「被告上開誣告行為導致大量新聞媒體及網路媒體指控原告……請求被告給付23,176,328元。」但該案結果未被提及,然而從其他類似案件可知,法院不會輕易支持過高請求,必須有具體證據證明損害與金額相當。 案例四:請求登報道歉被駁回 除了金錢賠償,有些受害者會要求被告登報道歉,但法院通常認為判決公開已足以回復名譽,不一定准許。如110年度訴字第1493號判決:「尚無以在大區域且大量印發之媒體報紙刊登道歉啟事予以澄清之必要,是原告請求被告於報紙刊登道歉聲明,難認具必要性,非屬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不應准許。」 案例五:誣告不成立,賠償也拿不到 要注意,不是所有「不起訴」或「無罪」的案子都能成功求償!你必須證明對方是「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你,如果對方只是誤會或證據不足,就不算誣告。例如111年度訴字第924號判決中,原告請求70萬元,但法院認為被告的行為不構成侵權,所以全部駁回。因此,民事求償的前提是對方的行為確實構成誣告(或至少是故意侵權)。 --- 五、精神慰撫金怎麼算?法官考量因素 從上面判決可以看出,精神慰撫金沒有固定公式,而是綜合考量: 1. 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通常加害人經濟能力越好,判賠金額可能越高;被害人社會地位高,所受精神痛苦也可能被認定較嚴重。 2. 誣告的情節:誣告的罪名輕重、是否造成媒體報導、是否反覆提告等。 3. 被害人實際受影響的程度:例如是否因此失業、家庭破裂、憂鬱症等。 實務上,單純誣告(沒有造成嚴重公開損害)的精神慰撫金大多在 5萬~30萬 之間,超過50萬的案例較少。 --- 六、求償時效與注意事項 - 時效: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自知道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10年也不行使而消滅(民法第197條)。所以被誣告後要盡快提告! - 舉證責任:你必須證明對方有誣告行為(例如刑事不起訴處分書、判決書)、你支出的費用單據、精神痛苦的證明(如就醫紀錄)等。 -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果誣告的刑事判決有罪,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免繳裁判費,比較省錢。但注意,如果刑事部分無罪或不起訴,你還是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 七、常見問題 Q&A Q1:誣告的民事求償,需要先證明對方成立誣告罪嗎? 不一定。民事求償是獨立於刑事的,只要你能證明對方故意捏造事實使你受刑事追訴,造成你的損害,就可以請求賠償。不過,如果刑事法院已經判決誣告有罪,那當然是最有力的證據;如果刑事不起訴或無罪,你仍然可以舉其他證據(如不起訴處分書內容)來證明對方是誣告。 Q2:可以請求賠償律師費嗎?一定要請律師才能求償嗎? 可以!律師費是常見的求償項目,只要你能證明這是必要支出(例如偵查中委任律師),法院通常會准許。參照108年度中簡字第738號和108年度中簡字第738號判決,都明確支持律師費的請求。但要注意,律師費必須合理,如果過高可能會被酌減。 Q3:精神慰撫金怎麼算?我可以隨便開價嗎? 精神慰撫金由法官酌定,你可以在起訴狀中提出一個金額,但最好有合理依據(例如類似判決的金額、你的痛苦程度證明)。亂開天價只會增加訴訟成本,且可能被駁回。 Q4:如果誣告案件還在偵查中,我可以先提民事訴訟嗎? 可以,民事訴訟不必等刑事結果。但實務上,為了避免裁判矛盾,法官可能會裁定停止審理,等刑事偵查或審判結果出來再繼續。不過你也可以先起訴,節省時間。 Q5:除了金錢賠償,我可以要求對方登報道歉嗎? 可以請求,但法院不一定准許。如110年度訴字第1493號判決所示,法院認為判決公開已足以回復名譽,所以駁回登報道歉的請求。但如果你能證明名譽受損非常嚴重(例如被媒體廣泛報導),仍有機會獲得准許。 --- 如果同時涉及職場被主管辱罵可以求償嗎的狀況,處理方式會有所不同。 八、結語 被誣告真的很冤枉,但法律給你武器討回公道!你可以請求賠償實際損失(律師費、交通費等)和精神慰撫金。金額多少要看個案情節,通常律師費只要有單據就能獲賠,精神慰撫金則由法官斟酌。記得保存所有證據,並在2年內提出訴訟,才能保障權益。 最後提醒,誣告求償的官司並不簡單,如果金額較大或案情複雜,建議還是找專業律師協助,才能提高勝算喔! --- 本文參考判決:108年度中簡字第738號111年度訴字第924號111年度訴字第924號108年度中簡字第738號108年度中簡字第738號108年度中簡字第738號108年度中簡字第738號108年度中簡字第738號110年度訴字第1493號108年度中簡字第738號108年度重訴字第97號 等法院實務見解,以白話方式整理,供讀者參考。實際個案仍應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