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持有毒品會關幾年?各級毒品刑責比較表 「我只是放在家裡,又沒有吸,為什麼會被關?」這是許多被查獲持有毒品的人常有的疑惑。事實上,在台灣,單純「持有」毒品就是犯罪,而且刑責可能比你想像的還要重!今天我們就用白話文,搭配真實法院判決,帶你一次搞懂持有毒品會關幾年,以及各級毒品的刑責比較。 --- 一、法律怎麼說?持有毒品就是犯罪!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參照111年度簡字第4004號判決書片段)的規定: - 持有第一級毒品(如海洛因、嗎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 持有第二級毒品(如安非他命、大麻):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 持有第三級毒品(如K他命、FM2):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未達5公克則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接受毒品危害講習(行政罰)。 - 持有第四級毒品(如佐沛眠、巴比妥):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未達5公克則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接受毒品危害講習。 -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的器具(如針筒、吸食器):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而且,如果持有的毒品「純質淨重」超過一定門檻,刑責還會大幅加重: - 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 10公克以上: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 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 20公克以上: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金。 - 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 5公克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即前面所述,未達5公克是行政罰)。 - 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 5公克以上: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不是「沒吸就沒事」,光是持有就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 二、各級毒品刑責比較表 為了讓大家一目了然,我們整理成表格: | 毒品級別 | 一般持有(未達加重標準) | 加重持有(純質淨重達標) | |----------|--------------------------|--------------------------| | 第一級<br(海洛因、嗎啡) |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 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br(純質淨重10公克以上) | | 第二級<br(安非他命、大麻) |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 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金<br(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 | | 第三級<br(K他命、FM2) | 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毒品講習(行政罰) | 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br(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 | | 第四級<br(佐沛眠、巴比妥) | 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毒品講習(行政罰) | 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br(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 | | 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 |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 — | 💡 小提醒:這裡的「純質淨重」指的是毒品去掉雜質後的純粹重量,不是整包毒品的毛重。後續我們會用簡單數學說明。 --- 三、真實法院判決案例 光看條文可能還是不太有感覺,我們直接來看幾個實際判決,了解法官怎麼判。 📌 案例1:持有第二級毒品(未達20公克) 在107年度聲字第551號判決書片段中,編號3的被告因「持有第二級毒品」(未達加重標準),被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並得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也就是說,如果被告選擇繳罰金,大約是15萬元(5個月×30日×1,000元)即可免坐牢。這是一般持有第二級毒品的典型刑度。 📌 案例2:加重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 109年度聲字第236號判決書片段中,編號12的被告「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因為刑期超過6個月,且不符合易科罰金條件)。而在109年度聲字第236號判決書片段中,同樣是加重持有第二級毒品(編號6),刑度則是有期徒刑1年。兩者同樣是超過20公克,刑度卻差了4個月,這是因為法官會考量犯後態度、前科、毒品數量多寡等因素,在法定範圍內(6月~5年)做出適當量刑。 📌 案例3:加重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10公克以上) 109年度聲字第236號判決書片段中,編號23的被告「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第一級毒品的加重持有法定刑是1年以上7年以下,2年算是相對較輕的判決,可能因為被告坦承犯行或無前科等因素。 關於毒品的更多實務案例與操作細節,刑事案件完整指南有系統性的整理可供參考。 從這些案例可以看出,持有毒品的刑責範圍很廣,從得易科罰金的幾個月到好幾年都有可能,關鍵就在於毒品的級別與數量。 --- 四、影響刑度的因素有哪些? 除了毒品的級別與重量,法官還會考慮: - 犯後態度:是否自首、坦白、悔悟。 - 前科紀錄:有無毒品前科,是否累犯。 - 持有目的:如果是為了販賣而持有,就會變成更重的販賣罪(依毒品級別,刑責從5年以上到死刑或無期徒刑),而非單純持有。 - 毒品純度:計算純質淨重時,若純度低,可能未達加重門檻。 - 查獲情節:例如持有大量毒品但包裝分散,可能被認定意圖販賣。 所以,千萬不要以為「只是放著」就沒事,一旦被查獲,法官會綜合所有證據來量刑。 --- 五、數學小教室:什麼是「純質淨重」? 「純質淨重」是指毒品成分的純粹重量,計算方式是: ``` 純質淨重 = 查獲毒品的總毛重 × 檢驗出的純度百分比 ``` 舉例:警方查獲一包白色粉末,毛重30公克,經鑑驗含有甲基安非他命,純度為70%,則純質淨重 = 30公克 × 70% = 21公克。因為超過20公克,就會適用加重持有第二級毒品的刑責(6月~5年)。如果純度只有50%,純質淨重 = 15公克,未達20公克,就只是一般持有(2年以下)。 這也是為什麼有些被告持有很大一包,卻因為純度低而逃過加重刑責,但別高興太早,因為一般持有還是有刑責的! --- 六、常見問題 QA Q1: 持有毒品一定會被關嗎? 不一定。如果是一般持有第一、二級毒品,刑度在2年或3年以下,若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原則上可以易科罰金(依刑法第41條規定,以新臺幣1,000元、2,000元或3,000元折算一日)或易服社會勞動,就不必入監。但若是加重持有(刑期通常較重)或累犯,就可能必須入獄服刑。 Q2: 持有多少毒品會被加重刑責? - 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 10公克 以上。 - 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 20公克 以上。 - 第三、四級毒品:純質淨重 5公克 以上(未達5公克僅行政罰)。 Q3: 如果持有毒品但沒有吸食,會比較輕嗎? 法律上並沒有因為「沒有吸食」就減輕刑責,因為持有本身就是犯罪。但法官量刑時可能會考慮被告持有毒品的目的(例如純粹好奇、幫朋友保管等)而酌情減輕,不過這並非法定減輕事由。 Q4: 持有第三、四級毒品也會被關嗎? 如果純質淨重 未達5公克,只會被處以罰鍰和毒品講習(行政罰),不會有刑事責任,當然也不會被關。但若 達到5公克以上,就會觸犯刑法的持有罪,最重可關2年(第三級)或1年(第四級)。 Q5: 持有毒品和施用毒品刑責有何不同? 施用毒品(吸食)的刑責通常比單純持有更重嗎?其實不然。施用第一級毒品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單純持有第一級毒品是3年以下,第二級是2年以下。乍看之下,施用比持有重一些,但兩者經常會併合處理(例如持有毒品是為了施用,則可能從一重處斷)。不過,施用毒品者若進入戒癮治療程序,有機會獲得緩起訴,這是另一個話題了。 Q6: 如果持有毒品是為了自己施用,會怎麼判? 實務上,如果持有毒品後進而施用,通常會論以「施用」罪,因為施用行為已包含持有(吸收關係),所以只論施用,不再另論持有。但如果持有的毒品數量遠超過自己施用的合理範圍,就可能被認定為意圖販賣而持有,刑責就會更重。 --- 七、結語:遠離毒品,保護自己 看完這篇文章,相信你已經了解單純持有毒品的嚴重性。毒品不僅危害健康,更會讓你身陷囹圄。如果不小心觸法,務必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爭取最有利的結果。但最好的方式,就是永遠不要碰毒品! ⚖️ 本文參考真實法院判決書片段(111年度簡字第4004號111年度簡字第4004號109年度聲字第236號109年度聲字第236號109年度聲字第236號107年度聲字第551號),所述法律見解均以現行法條及實務見解為準。如有個案疑問,請諮詢專業法律人士。 --- 希望這篇有趣又實用的文章,能幫助大家清楚認識持有毒品的法律後果。記得分享給身邊的朋友,避免因為無知而誤觸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