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狗被別人的狗咬傷能求償嗎?寵物傷害賠償 一、引言:愛犬無辜被咬,飼主心碎又破財 某天,阿明帶著愛犬「來福」在公園散步,來福繫著牽繩乖乖地走。突然,一隻沒繫牽繩的大黑狗衝了過來,對著來福一陣狂咬!阿明趕緊拉開,但來福已經受傷流血,阿明自己也為了保護來福被咬了一口。事後,阿明帶狗就醫花了上萬元,自己也得請假看醫生。阿明氣憤地想:「對方的飼主不用負責嗎?我可以要求賠償嗎事求償嗎?」 如果你也遇到類似狀況,這篇文章將用有趣、易懂的方式,結合真實法院判決,告訴你法律如何保障飼主權利,以及你可以求償哪些項目。 --- 二、法律怎麼說?——動物占有人責任 在台灣,寵物在法律上屬於「物」,所以當你的狗被別人的狗咬傷,屬於「動物加損害於他人之物」,可以依據民法第190條請求賠償。這條規定是: 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簡單來說,只要是你的動物造成別人損害(包括人受傷或財物受損),你就要賠償,除非你能證明你已經對這隻動物盡了「相當的注意管束」,或者即使注意了還是會發生。 例如,你遛狗時有繫牽繩、戴嘴套,狗還是突然掙脫咬傷別人,你可能可以主張「縱為相當注意仍不免發生」而免責,但必須由你來證明。實務上,這種證明並不容易,因為法院通常會認為飼主應該能預見動物可能攻擊,而採取更嚴密的防護措施。 參照101年度中小字第228號判決所述: 「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這就是民法第190條的明文。 --- 三、誰要負舉證責任? 被害人(也就是你的狗被咬傷的飼主)只需要證明: 1. 對方是動物的占有人(飼主) 2. 你的狗受傷是因為對方的動物造成的(因果關係) 然後,對方如果想免責,就必須證明自己已經盡了「相當注意」的管束義務,或者即使注意了也無法避免。 例如,對方可能會說:「我的狗平常很乖,這次是因為你的狗先挑釁!」但這並非法定免責事由,除非他能證明自己已經做好管束(例如牽繩、戴口罩),否則還是要賠償。 實務上,如果對方的狗沒繫牽繩,通常會被認定未盡管束義務,必須賠償。參照114年度上易字第126號判決中,法院認定飼主下車時未立即牽好狗,導致狗撲向他人,構成過失,即為一例。 --- 四、可以求償哪些項目? 1. 寵物的醫療費用 這是最基本的,包括急診、手術、藥費、住院等,只要有單據,法院通常會准許。例如101年度中小字第228號判決中: 「原告之狗既遭被告之狗咬傷,致支出醫療費用,及因此受傷,導致其價值減損,原告自得請求損害賠償。」 該案醫療費用2,976元,法院全數判准。 2. 寵物價值減損 如果狗因為受傷而導致市場價值降低(例如賽犬、種犬),或者影響配種收入,可以請求減少價額的賠償。計算方式可以參考市場行情或鑑定,但如果金額不大,法院可能直接酌定。同樣在101年度中小字第228號判決中,原告主張狗耳朵受傷影響配種意願,請求生產減損價值8,000元,法院認為若送鑑定費用與請求額不相當,審酌後也准許了8,000元。 3. 其他必要費用 例如帶狗就醫的交通費、因照顧狗而請假的薪資損失?這部分比較有爭議,因為狗是物,飼主請假照顧狗,可能被認為是「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但實務上不一定會准。不過,如果飼主自己也在事件中受傷,則可以針對自己的人身損害請求賠償(詳後述)。 4. 飼主自己受傷的賠償 如果飼主在阻止打架過程中被咬傷,或者因拉扯跌倒受傷,則可以依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及第193、195條請求醫療費、不能工作的損失、精神慰撫金等。例如110年度簡字第19號判決中: 「原告因遭被告飼養之狗咬傷總計支出如附表一『醫療費用』欄所示之醫療費用46,142元,業據提出醫療費用收據為證,且為被告所不爭執,經核確為必要之費用,應予准許。」 該案原告還請求看護費、薪資損失和精神慰撫金,法院部分准許。110年度簡字第19號判決也提到,原告被狗咬傷左腳踝,請求精神慰撫金30萬元,法院審酌雙方身份、經濟狀況等予以酌減。 --- 五、精神慰撫金?寵物受傷,飼主可以請求嗎? 很遺憾,目前台灣法院大多認為寵物是「物」,飼主對寵物的情感不屬於法律保護的人格法益,因此單純寵物受傷,飼主無法請求精神慰撫金。除非飼主自己也因為該事件受到身體或健康上的侵害,導致精神痛苦,才能一併請求。 精神慰撫金的適用往往需要搭配其他規定一併理解,建議參考刑事案件完整指南掌握完整架構。 但近年有一些判決開始考慮「寵物對於飼主具有特殊情感」而嘗試以「其他人格法益」給予慰撫金,不過仍屬少數見解,尚未成為通例。所以,如果你的狗被咬傷,你只能請求財產上的損害賠償,無法因為心痛而求償精神慰撫金。 --- 六、實際案例看法院怎麼判 我們來看幾個真實判決片段: - 案例一(101年度中小字第228號判決): 原告的狗被被告的狗咬傷耳朵,支出醫療費2,976元,並主張狗原本用於配種,因受傷影響客人配種意願,請求生產減損價值8,000元。法院認為:「原告之狗既遭被告之狗咬傷,致支出醫療費用,及因此受傷,導致其價值減損,原告自得請求損害賠償。」最後判准醫療費全額及減損價值8,000元。 - 案例二(101年度中小字第228號判決): 原告的狗左耳被咬傷,被告否認,但證人看到狗左耳流血,且被告當場道歉,法院採信原告主張,判被告應賠償。 - 案例三(110年度簡字第19號判決): 原告本人被狗咬傷,請求醫療費46,142元、看護費、薪資損失和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後,醫療費全准,看護費部分因原告未證明必要性而未准,薪資損失准許100,537元,精神慰撫金則酌減為80,000元。 從這些案例可知,法院會依據證據認定事實,並審酌各項請求是否合理。 --- 七、賠償金額如何計算?數學算給你看! 假設你的狗被咬傷,醫療費花了15,000元,狗是純種柴犬,原本價值50,000元,受傷後耳朵缺損,價值減損30%,則你可以請求: - 醫療費:15,000元 - 價值減損:50,000元 × 30% = 15,000元 總計:30,000元。 如果你自己也被咬傷,醫療費5,000元,請假3天日薪1,500元,精神慰撫金酌定20,000元,則可再請求: - 醫療費:5,000元 - 薪資損失:1,500元/天 × 3天 = 4,500元 - 精神慰撫金:20,000元 總計:29,500元。 但要注意,各項請求都要有單據或證明,否則法院可能不採。 --- 八、發生狗咬狗事件時,你該怎麼做? 1. 立即拍照錄影:拍下傷口、現場、對方飼主及狗。 2. 報警或找目擊證人:留下紀錄,最好製作筆錄。 3. 帶狗就醫:保留診斷證明書、收據。 4. 與對方協商:可先嘗試和解,若對方不理,可申請調解或提起民事訴訟。 5. 如果自己受傷:也要就醫,並保留單據。 --- 九、常見Q&A Q1:對方的狗沒有牽繩,我的狗有牽繩,這樣我可以求償嗎? A: 當然可以!對方未繫牽繩,顯然未盡管束義務,幾乎百分之百要賠償。參照114年度上易字第126號判決,飼主下車未牽好狗導致他人受傷,就被判過失傷害罪。 Q2:我的狗被咬傷,我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嗎? A: 很困難。目前法院多數見解認為寵物是財產,飼主不能因寵物受傷請求精神慰撫金。但如果你自己因此受傷,就可以請求。 Q3:如果對方說是我的狗先挑釁,他就不用賠嗎? A: 不一定。除非對方能證明他已經盡了相當注意管束(例如牽繩、戴口罩),且損害是因不可抗力或你的故意挑釁所致,才有可能減輕或免除責任。但實務上,即使你的狗先挑釁,如果對方未繫牽繩,仍可能被認定有過失。 Q4:賠償金額怎麼算?可以要求賠償寵物的心理創傷嗎? A: 賠償金額以實際損害為限,包括醫療費、價值減損等。心理創傷難以量化,法院通常不支持。 Q5:如果對方不賠,我該怎麼做? A: 你可以先申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標的金額在10萬元以下適用小額程序,簡便快速。 --- 十、結語:管好毛小孩,避免糾紛 飼養寵物是一種責任,帶出門務必繫好牽繩,必要時戴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萬一遇到不幸事件,記得蒐證並依法求償,保障自身權益。 --- 以上文章結合法律知識與實際判決,希望幫助飼主了解自己的權利。如果還有疑問,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使用TaiLexi AI進一步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