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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公法 次重要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聯合國體制與國際制裁

歷屆 8 題 · 近 5 屆 2

聯合國大會與安全理事會之職權分配、經費分擔、安理會憲章第七章制裁與國際制裁之實施、主要國際經貿組織(WTO、IMF、世界銀行)之會員資格與投票制度、我國參與國際組織之身分。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這個考點考聯合國機關的職權分工+國際制裁+主要經貿組織的會員制度。核心分工:聯合國大會掌預算、經費由會員依大會分攤;安全理事會負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之『主要責任』,並可決定制裁。制裁分兩層——憲章第41條為『非武力』制裁(經濟制裁、斷交、中斷交通通訊等),第42條才是武力制裁。經貿組織方面,WTO入會採馬拉喀什協定第12條,會員資格不限主權國家,「具完全自主對外商務關係之個別關稅領域」亦可入會(我國即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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