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屆 7 題 · 近 5 屆 4 題
乘機性交猥褻罪、權勢性交罪、對未滿14歲或16歲者性交罪之構成要件、相互區別與競合適用。
這個考點考的是「妨害性自主的手段與對象區辨」。以強暴脅迫等違反意願方法為底(§221強制性交/§224強制猥褻);§225乘機是「利用被害人不能或不知抗拒的既存狀態」(熟睡、酒醉、身心障礙);§228權勢是「利用權勢或機會」對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227對幼年人則不問手段、不問同意,只看年齡(未滿14歲/14歲以上未滿16歲)。判斷順序:先看年齡(§227)、再看有無抗拒能力(§225)、再看有無權勢關係(§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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